北辰区人民政府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境内属天津县管辖。1953年5月天津县撤销,建津北郊区,同时成立“津北郊区人民政府”。政府机关驻北仓村后街。1955年4月,区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简称人委)。此时期,区人委即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又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年6月津北郊区改称北郊区,区人委亦相应更名。1957年区人委机关迁至今京津路中段东侧。1958年10月区人委随区建置一并撤销,区内各乡镇合并成立兴淀、幸福两个人民公社,分属河北区和红桥区。1962年2月恢复北郊区建置,机关仍驻现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区机关瘫痪。1967年3月区“革委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1980年4月区革委会撤销,恢复北郊区人民政府。1992年3月因区名变更而称北辰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