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凉玄始十二年翟定辞为雇人耕𢇲事 北凉玄始十二年翟定辞为雇人耕𢇲事北凉玄始十二年(423)吐鲁番文书。1966年发现于阿斯塔那59号墓,编号66TAM59:4/1(b)。后缺,存5行、44字。记“玄始十二年□(月)廿二日,翟定辞: ‘昨廿一日雇王里安儿、 坚疆耕𢇲到申时, 得大绢□疋’”等事状。床为糜之俗体。对研究北凉高昌土地制度及租佃关系有价值。录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册。 ☚ 北凉玄始十二年失官马责赔文书 北凉玄始十二年兵曹牒为补代差佃守 ☛ 北凉玄始十二年翟定辞为雇人耕𢇲事 北凉玄始十二年翟定辞为雇人耕𢇲事北凉玄始十二年(423)吐鲁番文书。1966年发现于阿斯塔那59号墓,编号66TAM59:4/1(b)。后缺,存5行、44字。记“玄始十二年□(月)廿二日,翟定辞: ‘昨廿一日雇王里安儿、 坚疆耕𢇲到申时, 得大绢□疋’”等事状。床为糜之俗体。对研究北凉高昌土地制度及租佃关系有价值。录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册。 ☚ 北凉玄始十二年失官马责赔文书 北凉玄始十二年兵曹牒为补代差佃守 ☛ 000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