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曲
亦称时调小曲。我国小曲的历史源远流长。至明、清时,它的发展进入鼎盛时期,在全国流传甚广,各地又因地域和语言的不同,而艺术风格各异。至嘉庆年间,北京成为北方小曲的中心。其实,北京土生土长的小曲并不多,而多数小曲都带有从外地传入的痕迹,这些小曲极易上口,语词风趣,很快就被市民阶层接受,经艺人的反复演唱和不断加工,受北京语言习俗的影响,而逐渐发展为具有北京说唱风格的曲种。演唱小曲者多为优伶、妓女、歌童、盲女。清代以后出现职业艺人班社,在固定场所演出。清末民初以后,小曲艺人有以唱小曲为主的和兼唱小曲的两种。后来因小曲一度曾也在妓院、酒楼等被视作低下处演唱,因而也就很少有专唱小曲的艺人了。小曲演唱内容最早多是反映人民一般生活的,也有表现人民对当时生活和对统治者的不满情绪的,因而多次遭到历代统治者的禁唱令(有些因为带有庸俗、色情成分)。现保留下来的多为风花雪月等内容。北京小曲由最早的自娱为主渐转为娱人为主,其曲调变化丰富,伴奏以三弦为主,有时辅以四胡、二胡、琵琶等,演唱者有时手持节子板,自己击节自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