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匈牙利企业破产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匈牙利企业破产法 《匈牙利企业破产法》Enterprise Bankrupt Law of Hungary匈牙利关于对亏损企业实行破产和进行营救的法令。1986年9月1日开始实行。破产法规定,亏损和经营不善的企业在不能很快恢复自己的支付能力,国家又不肯出资营救的情况下,可以实行破产和关闭。具体办法是:(1)亏损和经营不善的企业可以自己要求关闭,也可以由债权人建议关闭,然后经过有关社会组织协商同意后交法院处理。法院经过调查,确定可以破产后,将具体处理破产企业资产的事宜,移交给由专家组成的一个专门机构。(2)建立亏损企业专项救助基金,对不能撤销的亏损企业,即在企业破产会造成严重失业问题,影响国防建设,有碍于履行国际义务时,经财政部长审定,国家可出资营救,具体工作由财政部所属国家营救组织承担。(3)破产企业职工的停职期为六个月,此间可领取国家财政拨给的月平均工资;6个月后仍未找到新职业者还可享受6个月的待业补贴;(4)作为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国家财政机构和银行,在分配资产上既无任何特权,也不得单独放弃债权。 ☚ 企业利益基金 经济协作体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