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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勾决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勾决

旧时执行死刑的一种司法程序。清制,各地将判死刑的案件申报刑部,再转奏皇帝批准; 皇帝朱笔勾出的名字,即发“勾决”咨文,通知有关地方执行死刑。刑部监狱的死刑犯,经六部九卿合勘朝审后,亦按此程序办理。事见《清会典·刑部》。

勾决

古代执行死刑的司法程序,又称为勾复。勾决始于唐朝。唐制,死刑要报刑部复核,复核后维持原判的,开列死刑犯名单送呈皇帝定夺,皇帝同意处死时,即将该犯人名字勾出,这就是勾决。清代,各地所判死刑案件,凡监候者,秋审入于“情实”类的人犯还不能马上处决,尚要经刑科给事中上本“复奏”、该道御史奏请“勾到”两步程序。勾到时,皇帝亲自升殿,核阅招册,听候御史的唱名,皇帝同意的就由秉朱笔的大学士在勾到题本上画勾,不同意的就免勾。被勾者,即由刑部密封公文下达地方执行。朝审勾决相同。如果勾到时未勾,就仍监候,待下一年再次秋审,如果十次未勾,一般即可正式改入“缓决”。


勾决

我国古代执行死刑的一种特殊核准的程序。清代规定,各地判处死刑的案件,须申报刑部,再转奏皇帝核定。凡经皇帝核定,并用朱笔勾出的名字,即发“勾决咨文”,通知有关地方执行死刑。由刑部办理的死刑“监侯”案件,经六部九卿会审之后,也必须经过皇帝“勾决”,才能执行死刑。

勾决

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执行死刑时的一种司法程序。指经刑部复审维持死刑的原判,呈由皇帝作出勾去死囚姓名即可执行的裁决。《清会典》卷69刑部记载,清制,各地将判死刑的案件申报刑部,转奏皇帝核定,凡令监候者,即收监候俟下年刑部秋审后再行处理。届时,刑部复审后,将维持原判者的名单送请皇帝决定,凡经勾去的,即发 “勾决” 咨文通知有关地方执行死刑。至于本来关在刑部监狱中听候处刑的罪犯,则于六部九卿合勘的朝审后同样处理。

勾决

勾决

处决死刑罪犯称勾决。即在要处死人犯的名字用红笔画勾为最后的决定。《清史稿·刑法志》: “勾决重囚; 刑科三覆奏。自乾隆十四年 (公元1749年) 简去二覆,第于勾到前5日,覆奏一次,勾到时,将原本进呈覆阅,一俟批发,在京例由刑科给事中、刑部侍郎各1人赴西市监视。官犯无论勾否,俱绑赴刑场候决。在外则刑部各司得勾单连同榜示钉封送兵部发驿,文到之日行刑。如恭逢庆典或国家有故,则下旨停勾。”

☚ 勾问   勾决重囚 ☛

勾决

中国封建社会执行死刑的一种司法程序。清代规定,各地将判死刑的案件申报刑部,转奏皇帝核定,凡令监候者,即收监俟下年刑部秋审后再行处理。届时,经刑部复审后,持死刑的判决呈送皇帝,凡用朱笔勾去死囚姓名的即发“勾决”咨文,通知有关机关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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