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收入
亦称“服务输出收入”。指农民到外乡外地(包括海内外),以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它有两种基本形式: (1)通过自己的劳动,提供无形的效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所获得的收入,这是一种非生产性的劳务输出收入,如理发、护理病人、做保姆、当导游和办旅游业等的收入。(2)通过自己的劳动,提供有形的效用,加工制造出或恢复某种使用价值,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所获得的收入,这是一种生产性的劳务输出收入,如缝制衣服、修理日用品、修缮房屋、承包工程和到其他乡镇企业就业等的收入。劳务输出收入历来是农村总收入中一个组成部分,是农村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但过去由于自然经济的封闭,长期得不到发展。随着开放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劳务输出收入必将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