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小麦局法》Law of Canadian Wheat Agency
加拿大政府资助草原区农场主的一项法案。1935年联邦政府制订《加拿大小麦局法》,规定设立加拿大小麦局。根椐这个法案,加拿大小麦局对草原省份农场生产的小麦、燕麦和大麦限额接受,然后负责销售或作其他处理。农场主在交货时从小麦局得到预付货款,如果小麦局在销售这些农产品时,售价不能补偿预付款和销售费用,产生的亏损由联邦国库负担。这个法案实施后,国家保证农场主的过剩商品有可靠的销路,使农场主可以免遭因行市不利而亏损的风险。该法案一直沿袭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