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库
清工部内部办事机构。设郎中三人(满二人,汉一人),司匠二人,同库二人,库使二十二人,经承七人。分设东、西二科,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储等事务。制造库所属有银作、锼作、皮作、绣作、甲作等,有各种匠役245人;设门神、帘子二库,各设首领太监一人,太监十人,各种匠役114人。制造库制造的物品,有册宝、车驾、仪仗、祭器及宫殿金属饰件、帘幕、棕毡、更鼓及门神、门对等项。凡照例颁给的各项衣饰、器物,都由制造库支领。此外,都水司各项工程,由制造库派员查验。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制造库由内务府接收。
清代工部所属机构。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储之事。设郎中满二人,汉一人;司匠、司库各二人,库使二十二人,经承七人。分东、西二科分管库事。下辖银作、鋄作(鋄为马头上的装饰)、皮作、绣作、甲作及帘子库、门神库。二库各设首领太监一人,太监十人,分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