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制订地方性保护法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制订地方性保护法规 制订地方性保护法规为保护资源,省内制订了一系列法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法治林逐步走上正规。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出台的林业法规就有20多条,如《安徽省实施〈森林法〉办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实现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目标的决定》、《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安徽省森林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野生珍贵动物和稀有树种的布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这些法规、法令政策从不同角度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省政府的一些部门根据省定法规,又对资源保护与管理发出通知,明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林业厅、公安厅、工商局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严肃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省公安厅、林业厅发布《安徽省民用枪支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持枪射击国家保护的各种鸟类和野生动物。在省颁布法规、发出通知的基础上,各地还结合当地情况制订相应的规章,如黄山市做出《关于加强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的决定》,岳西县做出《关于发展林业生产若干问题的决定》,金寨县把《森林法》编入学校课本,开展普法教育,林业法规在全省逐步得到普及。 ☚ 多形式宣传资源保护 实施采伐限额和全额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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