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制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制度封建社會的每個朝代在禮法以及宮室、車輿、衣服等方面的規定。司馬相如《上林賦》:“改制度,易服色。” 制度 六年,教之数①与方名②。……九年,教之数日③。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④。 《礼记·内则》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 《汉书·食货志》 [注]①宋王应麟(1223—1296)认为:数者,一至十也(《困学纪闻》卷五)。②王应麟认为方名即《汉书》所谓“五方”。(《困学纪闻》卷五)③王应麟认为“数目”即《汉书》所谓“六甲”。④王应麟认为“书计”即六书九数,计者,数之详,十、百、千、万、亿也。 【评】此两条记载了周代数学教育情况,两者有出入,但都说明当时重视数学教育。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周礼·司徒·小司徒》 【评】在周代保氏以礼、乐、射、驭、书、数六门课程教育贵族子弟。数学又分九个细目。 算术亦是六艺要事;自古儒士论天道,定律历者,皆学通之。然可以兼明,不可以专业。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杂艺》 【评】数学虽在先秦就列入“六艺”,但在封建社会中并不受重视,许多大数学家每慨叹此种现象。颜之推的话反映了一般封建士大夫对数学教育的态度。 国子寺祭酒。属官有主簿、录事。统国子、太学、四门、书、算学,各置博士①、助教②、学生③等员。 《隋书·百官志》 [注]①原注:“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②原注:“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③原注:“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 【评】两汉及魏晋南北朝,都有算学教育,典籍中不乏郑玄、刘徽等幼年学习《九章算术》的记载。然置算学于国子监,则自隋始,是为中国数学教育史上之大事件。 书算学。贞观二年①十二月二十一日置,隶国子学。 律学。显庆元年②十二月十九日,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奏置,令习李淳风等注释《五曹》、《孙子》等十部算经,为分二十卷行用。 显庆三年九月四日,诏以书算学业明经,事唯小道,各擅专门,有乖故实,并令省废。至龙朔二年③五月十七日,复置律学、书算学官一员。三年二月十日,书学隶兰台,算学隶秘书局,律学隶详刑寺。 宋·王溥《唐会要·广文馆④》 [注]①贞观二年即公元628年。②显庆元年即656年。十二月十九日当在657年。③龙朔二年为662年。④广文馆,属国子监领国子学生中修进士业者,设博士、助教等职。 【评】此记述了算学在唐朝的设置、兴废及归属情况。新、旧《唐书》、《唐六典》都有类似的记载。 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 《新唐书·选举志》 【评】此为国子监算学馆关于数学学习年限的规定。《唐六典》称: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九章》等为初级,《缀术》等为高级,各十五人。年限的规定与难易的划分是合理的。 凡算学,录大义本条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后为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术,不失义理,然后为通。《缀术》七条、《缉古》三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落经者,虽通六,不第。 《新唐书·选举志》 【评】此为明算科关于算学考试及第的规定,强调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是对的,然限于算经本身,却限制了学算者的创造。 其年①十二月,国子监奏:两京诸馆学生,总六百五十员。请每馆定额如后:西监学生,总五百五十员:国子馆八十员,太学馆七十员,四门馆三百员,广文馆六十员,律馆二十员,书馆十员、算馆十员。……敕旨:依奏。 其年十二月敕:东都国子监量置学生一百员:国子馆十五员、太学馆十五员、四门馆五十员、广文馆十员、律馆十②员、书馆三员、算馆二员。 宋·王溥《唐会要·国子监》 [注]①此为元和二年,公元807年。②《新唐书·选举志》作国子馆十人,律馆十人;《百官三》作国子馆十五人,律馆五人。此二者有一是,《唐会要》误。 【评】关于国子监生员的限额表明,学算者的数量是很少的。 算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业:《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为颛业,兼习《记遗》、《三等数》。 凡六学束修之礼、督课、试举,皆如国子学;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原注:唐废算学,显庆元年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二人。 《新唐书·百官三》 【评】这是关于算学馆教师及所学课程的规定。算学博士从九品下,与国子博士为正五品上成鲜明对照,可知算学地位不高。 元丰七年,吏部请于四选补算学博士阙。从之。诏通算学者就试。上等除博士,中、下等除学谕。元祐元年罢。崇宁三年复建。五年四月罢,十一月,复置算学隶秘省,大观四年并入太史局。 宋·王应麟《玉海》 算学。崇宁三年始建学,生员以二百一十人为额,许命官及庶人为之。其业以《九章》、《周髀》及假设疑数为算问,仍兼《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算法并历算、三式、天文书为本科。本科外,人占一小经,愿占大经者听。公私试、三舍法略如太学。上舍三等推恩,以通试、登仕、将仕郎为次。大观四年,以算学生归之太史局,…… 《宋史·选举三》 【评】宋朝算学多次废置,且与唐制不同,不隶国子监。 算法馆助教一人,(不分满洲、汉人,补受。) 掌分教算学诸生。初康熙九年,始选八旗官学生习算法。雍正十二年,增置教习十有六人。乾隆三年,罢八旗官学算法教习,别立算学,设肄业生,满洲、汉人各十有二人,蒙古、汉军各六人,附学生二十四人,以汉人教习二人,佐训课,助教综司之。凡线、面、体三部,各限一年业成,七政共限二年。满五岁,乃甄录之。视出身有差,以钦天监博士、天文生叙用。 清·永瑢《历代职官表·国子监》 【评】永瑢概述了清中叶以前的算法馆的变迁及教师、学生及学习专业的情况。此在西法传入以后,且中国古代算学经过明代的黑暗不彰,教学内容以西方传入的几何知识为主。 制度zhìdù❶在一定历史阶段所形成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体系 制度zhìdù❶ 〈名〉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定、行动准则等:规章制度│财会制度│遵守制度。 制度zhì dù社会生活中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七谏·沈江》:“废制度而不用兮。” 制度zhidu❶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作息~|规章~|要制定和完善各种~|他违犯了财经~,受到了批评 制度zhì dù❶总称法规、政策、礼俗等:汉家~诚堪叹,樗栎应惭万古羞。(五一·1183) 制度 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傅雷《与王任叔、楼适夷》:“为了健全机构,做好工作,~的订立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在于执行。” ☚ 章程 草创 ☛ 制度 制度在一定条件下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规范系统,表现为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针对不同社会空间,“制度”这一概念有三层意义:一是指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一的社会性质规范,如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二是指社会一个方面的机构、设施、规则,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家庭制度;三是指各种具体活动、具体单位的纪律、规章、规程及某一类具体行为模式,如奖惩制度、学习制度、服务制度、交通规则、游园规章等。规范是制度的主体,表现为风格、道德、规则、章程、条例、仪式、模式、法津等。并有机排列、组合起来,支配人们的行为,使之呈现有序性。因此,制度也有强制性。人们总是利用一切手段来宣传、推行、强化各种制度,从而有效地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 ☚ 开放社会 生活机会 ☛ 制度/规章制度 ☚ 典章 制度 ☛ 制度 制度制(度制;税~;公~;改~;民主集中~) 格 法(法式;法则)科(科制) 仪注 规模 ☚ 制度 规章制度 ☛ 系统 系统系 统(统系;统绪;体~;正~)网(法~;关系~) 贯 另见:分类 种类 ☚ 项目 成为 ☛ 制度zhì dù❶法令,法度。《汉书·元帝纪》:“汉家自有~~,本以霸王道杂之。” 制度 制度zhidu由国家机关或某一部门、某一单位制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在某类事项上必须遵守的规则或程序。制度和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等都是法规性文件,一般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或张贴出来。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学习、生产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 通知 章程 ☛ 制度行为规范类非正式公文。常与规章合称规章制度,是由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制定并向人们公布的需要遵照执行的条文。制度的含义和使用范围很广泛,大者、上者,由国家制定,由上级制定,具有法的性质,如政治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选举制度等等;小者、下者, 由基层组织、基层单位制定,具有单一性质,如工作制度、办事制度、接待制度、学习制度等。前者概括,原则性强;后者简明,针对性强。 制度 制度指已建立的,公认具有强制性的一整套社会文化规范和行为模式。从社会结构角度看,一种制度是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或阶级所承认并遵循的一种特定的行为规范,它属于这一特定的社会群体或阶级;同时,由于规范的建立即体现了有限度的适当行为,也即建立起一种秩序,因而,制度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他为该制度的组成分子提供了规范,保证了他们适度地行为;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这些组成分子之间的社会结构关系。 ☚ 规范、规范秩序 制度化 ☛ 制度 制度指已建立的、公认具有强制性的一整套社会文化规范和行为模式。从社会结构角度看,一种制度是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或阶级所承认并遵循的一种特定的行为规范,它属于这一特定的社会群体或阶级。同时,由于规范的建立即体现了有限度的适当行为,也建立起一种秩序。因而,制度就具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它为该制度的组成分子提供了规范,保证了它们适度的行为;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这些组成分子之间的社会结构关系。 ☚ 规范、规范秩序 制度化 ☛ 制度zhì dù制作。《卫生易简方·卷十》:“此药不用金石,性不燥热,不伤五脏,全凭制度得水火既济之术。” 制度institution舒尔茨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提出了对制度的定义: 制度是一种管束人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例如,它们包括管束结婚与离婚的规则,支配政治权力的配置与使用的宪法中所内含的规则,以及确立由市场或政府来分配资源与收入的规则。舒尔茨关于制度的定义普遍被以后研究制度的学者所接受。在舒尔茨看来,制度的存在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他将制度做了经典性的分类:(1)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货币、期货市场等; (2) 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分成制、合作社、公司、保险等等; (3) 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联系的制度,如财产法,资历和劳动者的其他权利等; (4) 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飞机场、学校和农业试验站等等。道格拉斯·诺斯把制度划分为两种形式: 非正式规则和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内容。正式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包括各种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的规则构成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和个别契约。从历史来看,在正式规则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规则来管束维持,即使在现代社会,正式规则也只占整个规则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仍然由非正式规则来管束。 制度System社会的游戏规则,即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可分为三种类型: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国家、政府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传承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执行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 制度 制度指党政机关、新闻宣传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为使某项工作或活动有秩序的进行,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一种带有法规性和强制性的文件。是通用公文的种类之一。 ☚ 知(涉)密范围 审批 ☛ 制度 制度institution经济学家对制度的兴趣由来已久。之所以会有这种兴趣,首先是因为制度对个人和集团行为的统一协调代表了人际交易在经济上的本质,其次是因为制度规定的现状是任何集体行动的出发点。然而,20世纪初的旧制度主义者尽管作出了许多努力,却始终没有就制度的内涵得出较为明确的认识,只是笼统地指出:“需要与愿望、结果与目标、方法与手段、个人行为的变化与趋势,都是制度变量的函数,而制度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整体不稳定性。”为了搞清楚制度的本质内涵,越来越多的现代制度主义者都认识到,需要一个规范的理论框架来分析,而对策论无疑是一个较为合适的选择。它通过高度简化的模式,讨论个人或集团在试图影响经济发展。 ☚ 寻租 制度变迁 ☛ 制度assessment system; system of evaluation(or appraisal) 制度❶system; institution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