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制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制举 或称制科,是封建皇帝临时颁诏实行的考试。始于两汉,“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所欲问而亲策之”。(《新唐书·选举志上》)实行了科举制度的唐代,保留了汉代的这种作法。制举的时间、科目,都由皇帝决定。进行制举考试的目的是搜罗隐逸之士及非常之才,补常举之不足。考试的科目很多,宋王应麟记有59种,实际上尚不止此。唐代在制举中也发现了不少人才。入宋,制举科目减少,且废置无常,元明二代无制举,清代设置过制举,如有孝廉方正科,经济特科等。制举在科举制度中,即使在唐代和常科相比,也不占重要地位。 制举唐代科举取士的制度。唐代取士,除地方官推荐外,由皇帝亲自在殿廷诏试的,称制科举,简称制举、制科。《新唐书·选举志上》:“其天子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制举即“制科”。 制举 制举又称制科,科举时代由皇帝亲自下诏而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目的在于选拔各类特殊人才。未仕、已仕者均可应诏参加考试。未仕者考中授官,已仕者考中升迁。待遇比一般进士科优厚。唐代制举科目甚多,据记载有上百个,其中较重要者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等。名臣文苑多出其中,如柳公绰、裴度、杜牧、张九龄、颜真卿、白居易等。宋代制科名目不多,最多时为九科,但事实上只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茂材异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三科。神宗熙宁七年 (1074年)废,哲宗元祐二年 (1087年)复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绍圣六年(1094年)又罢。南宋时复置,但中第者仅一人而已。元、明不设制科。清代曾设“博学鸿词科”、孝廉方正、经济特科等,并未成为制度,亦不重要。 ☚ 八行科 博学鸿词科 ☛ 制举唐宋科举考试时,由皇帝亲自在殿上考试,称制举,也称制科。 制举见“制科”。 制举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即“制科”,见该条。 制举科名之一。制举兴于汉,盛于唐。宋沿用而不常。如国有大事,皇帝欲闻人臣谠言高论,于是特下制诏,临时设科目,诸如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等,以求时政阙失、并待天下才杰之士。制科考试分二级,初为阁试,阁试在秘阁举行,由两省官、翰林学士主考,阁试通过者,召赴殿试,皇帝临轩亲试策略,三千言为限,由宰相出题。词理俱优者中选,分为三等:第三等为上、第四等为中、第五等为下,其余为不入等。上、中等赐制科出身,下等赐进士出身。不入等者,授与簿尉差遣以上。如有官人,则进一官给与升擢。制举较进士科为难,且宋人重进士科,故应制举者甚少。宋朝制科中选者仅四十人,至宰相者止富弼一人。南宋复制科,及第者止一人(《朝野杂记》甲集卷13《制科》、《宋史·选举志》2、《困学纪闻》卷14)。 别名❶制科。《蔡忠惠集》卷18《国论要目》:“今之取士,所谓制科者,博学强记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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