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岸价Cost,Insurance,Freight……Named Port of Des-
indtion-G.I.F.
“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目的港交货价”的简称。“离岸价”的对称。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支付运费和保险费的价格术语。到岸价格是在离岸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保险费和运费。按照国际惯例,卖方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1) 负责租船或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船并及时通知买方,支付运费; (2) 承担货物在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 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 (5) 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买方必须承担以下责任:(1) 负责货物装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货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3) 办理在指定目的港收货手续和进口手续。
以C. I.F.价格成交因各国的解释不同而存在费用划分问题。为明确各项费用划分,在C.I.F.价格术语后加列了一些附加条件,主要有: (1) C.I.F.班轮条件(C.I.F.Liner Terms ),货到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用包括在运费之内,由船方负责,买卖双方均不另付卸货费; (2) C.I.F.舱底交货(C.I.F. Ex Chip’s Hold),卖方仅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卸货费用由买方负担; (3) C.I.F.卸 到岸上(C.I.F. Landed),卖方负担包括卸货费、驳船费、码头使用费在内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