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判兵部、吏部、司封、司勋官告院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判兵部、吏部、司封、司勋官告院事北宋前期差遣官名,以京朝官充,位次于提举官,为官告院主管官之一。《宋史·职官志》3《官告院》:“旧制: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判院一人,以带职京朝官充。” 简称判官告院。《春明退朝录》卷中:“予尝判官告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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