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港
对超负荷港口起分流作用的港口。它是指港口间相对的功能作用,不是指某一个具体港口或某一港口的专业功能。在同一个港口群体里,港口间一般存在分流作用。目前世界上起分流港功能的港口也不少。如安特卫普港对鹿特丹港的分流,两港相邻,共同对西欧、大西洋海运货物进行分流; 两港都是独立的国际贸易大港,没有从属关系;这种分流是针对鹿特丹港是西欧第一大港的地位而言的。中国长江水运中的“四港分流”,是指南通港、张家港港、北仑港和上海港。前面三个港口是针对上海亿吨大港的地位而言的。三者确实对上海港吞吐量起着一定的分流作用,因为长江三角洲的海运进出口任务不能全压在上海港,尽可能加强协作,分流进出口任务以减轻上海港的负荷; 但不能把它们看作是上海港的分支港、从属港,因为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地理优势和独立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它们在管理体制上也都不是从属于上海港的一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