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凯恩斯国际货币计划又称“国际清算同盟计划”。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Keynes, John Maynard,1883—1946)于1943年4月7日代表英国政府提出的建立国际货币秩序的建议。该建议的主要内容有: (1) 建立国际清算同盟,主张各国官方的债权债务都经由国际清算同盟办理。(2) 建议由国际清算同盟发行一种称为Bancor(中文译为“班柯”)的国际货币,代替黄金进行国际结算。(3) 各国货币与Bancor建立固定的比价关系,汇率可以调整,但调整幅度超过5%时必须经同盟批准。(4) 各国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同盟设立账户。国际收支顺差时,将盈余存入账户,所存款项只能用于购买其他国家的商品或进行投资,不能兑换黄金或提取现金;国际收支逆差时,可向同盟提款或按规定的份额申请透支。(5) 国际清算同盟的总部设在伦敦和纽约两地,理事会会议在英、美两国轮流举行。凯恩斯国际货币计划是从英国自身的利益出发提出的,遭到美国的坚决反对。1943—1944年间,两国政府就国际货币计划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英国最终放弃了自己的计划,接受了美国的“怀特国际货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