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令
魏晋南北朝时地方掌铜铁冶铸官。秦汉时凡郡国出铁处均设铁官, 称丞。三国时吴国所属江南诸郡县凡产铁之处均设冶令或丞。西晋时期江北有冶令三十九, 领户五千三百五十, 掌工徒鼓铸, 隶属卫尉管辖;江南只有梅根冶和冶塘二处, 属地方管理。东晋以后, 省卫尉, 冶令改属少府。东晋南朝时期江南冶铸业迅速发展。南朝宋东冶、南冶, 设令丞各一人, 属少府。南齐时江南诸郡县凡有铁冶处即置冶令或冶丞。梁陈时有东冶和西冶(西冶即宋齐时之南冶), 东冶较西冶地位重要, 此外各地尚有大量的屯传邸冶。《宋书·刘粹附弟道济传》 : 益州府“又立刘冶, 一断私民鼓铸而贵卖铁器”。这种冶属地方官府管理。北朝北齐诸冶属太府。后周设冶工铁工中士。隋时有诸冶东西道署, 晋阳冶, 置掌冶署令丞, 属太府寺。唐代于京师长安置冶署, 有令、丞各一人, 掌造铸金银铜铁、涂饰琉璃和玉作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