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冰岛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冰岛议会 冰岛议会冰岛共和国的立法机关。始创于公元930年,建立冰岛联邦后即建议会,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议会之一。1262年,冰岛被挪威统治,1380年挪威归丹麦统治,议会逐渐失去立法权,并于1800年撤销。1845年丹麦重建国王咨询议会; 1875年后冰岛取得一些立法、财政权; 1904年丹麦承认冰岛内部自治。1918年冰、丹签订联邦法,决定冰岛为主权国家; 冰岛内阁向议会负责,但外交事务由丹麦主管。1944年6月,冰岛议会宣布解除冰、丹联盟,同年6月17日宣布成立冰岛共和国。独立后第一部宪法规定,议会和总统同时拥有立法权。议会共有议员60名,由直接普选产生。各选区因人口数量和密度不等而分得的议席数量不同。议会任期为4年。在每次普选后召开的第一次全体当选议员会议上,要选出20名议员组成上院,40名议员组成下院。两院举行的联席会议称联合院。联合院任命若干名审计官,查核政府财政收支。上、下院和联合院均选出议长,主持各自的议事工作。联合院议长为国家重要领导人之一,如总统缺位,议长可与国务总理、最高法院院长集体代行总统职权。议会开会及作出决定,必须有过半数以上的议员参加表决。开会、休会、闭会均由总统宣布,政府成员有权出席议会会议并有发言权。总统和政府拥有立法提案权,议员可提出一般议案。议会会议一般公开举行,每年2月的第15天开始举行常会; 若遇节、假日或总统未下令开会,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举行会议。议会的主要职权是: 立法权同时属于共和国议会和总统;国内重要问题由两院联席会议议决;议会可对失职的政府成员提起控诉,由弹劾法院审讯;一般法案由两院先后以三读程序通过; 财政法案、对政府的弹劾案须由联合院以三读程序通过;修改宪法的提案经议会两院通过后,议会立即解散,重新大选。两院各自任命若干委员会,作为立法工作机构。本届议会于1987年4月选出,议席由独立党、进步党、人民联盟、社会民主党、妇女联盟、公民党占据。议会 (联合院) 议长是索瓦尔杜尔 ·卡查尔 ·克雷斯汀松。 ☚ 冰岛内阁 冰岛公民党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