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二道贩子
指在城乡农贸市场从事转手倒卖农付土特产品以获取差价牟利的中间商贩。一般属个体小商贩性质,是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不发达的产物。农贸市场的二道贩子通常可分为二类:一类是流动商贩,往返于产地与销地之间,以地区差价牟利。一般短途贩运以鲜活副食品 (水产品、禽、蛋、肉等) 为主; 远途贩运则以干果土特产、水产加工品等为主。另一类是坐地商贩,从上市的农民和流动商贩手中低价购进,再转手卖给消费者,从购销差价中牟利。农贸市场的二道贩子有两重性。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活跃农贸市场; 另一方面有投机和侵利行为的消极作用,特别是城镇坐地二道贩子,往往钻市场管理的空子,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有的克斤扣两,偷税漏税,有的甚至与单位采购人员勾结,行贿受贿,非法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