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
该条例是我国调整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一部单行行政法规,共八章48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公布,自1997年5月8日起实施,其基本内容有: 总则 (制定农药管理条例的目的,农药的种类,作用以及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农药登记(申请、审查与批准的三个阶段);农药生产(农药生产企业的设立条件、生产许可制度,农药产品包装规定);农药经营(有权经营农药的单位,经营的条件与手续);农药使用(农药使用的原则、方法和效果);以及违反本条例的罚则,附则等。农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