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林特产农业税中国对从事农林特产并取得农林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农业税。1983年由农业税中单独分离出来。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共分8个税收品目,其中毛茶为16%,1997年1月1日调整为12%;税率最高的是晾晒烟叶、烤烟叶,税率为31%;贵重食品的税率为25%;中国此项税收1988年4.95亿元,1989年10.25亿元,1990年12.49亿元,1991年14.25亿元,1992年16.24亿元,1993年17.53亿元,1994年63.69亿元,1995年97.17亿元,1996年131.00亿元,1997年150.27亿元,1998年127.7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