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站
即农业机器站。拥有农业机械并用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经济组织。一般从事种植业中的机耕、机播、中耕、收割 (脱粒、清场、包装) 服务。拥有的机具以拖拉机为主,故又称拖拉机站。最早在苏联创立,由国家经营、为集体农庄服务,收取实物报酬,作为国家低价收取粮食的重要手段。我国50年代仿办,历经变化,现以集体经营为主,是农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部门。由于地区性合作经济体制和目前农业收入偏低,农机站的经营属于以工补农的优惠性质,不是完全的企业经营。其投资和经营均受乡或村政府领导,通过承包合同交由站负责人经营,再层层包到机务人员,根据合同为农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