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农场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农场法Farm Law农业产品的销售、农业收入所得税等与家庭农场有关的法律。加拿大约有100万人从事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家庭农场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全国农场资本总额为1100亿加元,平均每个农场37.5万加元。为了保护家庭农场的生产能力,政府颁布一系列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政策与法规。但最重要的是关于农场的性质、管理和农产品所得税的两项法律。前者涉及农场的所有关系、财产与产品的分配关系等。由于家庭成员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和经营者,这些关系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如资产的评估、所有权、继承权、青年人花在农场生产上的时间、收入的分配、财产赠与、财产买卖和资本的转让、股票购销协议等。后者涉及农场的经营方式。农场主可以选择不同的经营形式。如果农场主将农场看作地产,那么就将涉及分配、子女应付购买农场的资金数额、偿还债务的方法、所得税的交纳等问题。为了维护退休以后的利益,农场主还可采取合营农场、股份有限合营农场、农场企业等方式。合营农场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目的在于赢利。普通的合营农场有两个或多个合营者。合营者共同承担债务,履行义务,也可向他方提出赔偿要求。合营者根据各自投资金额承担农场的债务。如果合营者的名字出现在农场字号上,或公开身份进行业务活动,他的责任也相应增加。股份有限合营农场及其合营者必须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否则与普通合营农场同论。合营者对企业的资金投入可以有别。有些企业的利润按合营者所投金额计算。有些以劳力补充资金不足的部分,利润平均分配。有的则多劳多得,但利润按投资金额分配。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