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经济区划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经济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全面考虑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在内的生态因子,同时强调生态学基础和经济发展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经济区的过程,是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分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其基本特征是:
研究对象的地域性。农业生态经济区划以一定的农业区域综合体为研究实体,在整个系统中进行综合的系统分析、综合的横向研究和全局性的整体研究,而不是单因素、局部的研究。它研究的对象是生态、经济、社会、技术的综合体,这种综合体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在农业生态经济研究范围内的各种要素中,其地域差异性越显著,越是农业生态经济区划要着重研究的内容。正是由于这种地域性,因地制宜的原则必须贯穿在农业生态经济区划的全过程中。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不论是单要素还是单相区划,都是在多种要素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着重于研究局部与整体的相互关系,侧重于要素之间横向联系的研究,只有采取横向联系的综合分析、综合评价、综合平衡、综合论证和综合研究的方法,才能真正揭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内在联系。在农业生态经济综合区划中,综合性尤为突出。
研究目标的战略性。战略性,就是带有全局性的思想。农业生态经济区划研究的内容,是根据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和国内外市场需求,提出建立合理的农业生产结构与布局,从战略上探讨一个区域内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方向和途径,为该区域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战略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农业生态经济区划属于应用性科学研究范畴,直接服务于解决区域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问题。农业生态经济分区,更能体现农业发展过程中对不同地区的不同要求。农业生态经济区划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基础和依据,农业可持续发展又对农业生态经济区划提出更高的要求。农业生态经济区划既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与调整工农业生产布局、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又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灾害防治、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恢复建设及经济发展分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