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中完善计划体制的原则Principle of Perfection of Plan System in Agriculture
捷克斯洛伐克改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纲领性文件。1982年1月1日生效。《原则》包括改进农业计划工作,加强经济杠杆和物质刺激作用的一整套措施。原则要求加强国家中央机关的职能和作用,保证农业在跨部门协调计划的基础上按比例地发展;国家计划要编制农工综合体的汇总计划,规定作为有计划发展农业生产和食品生产必备条件的一系列指标;大大减少国家给农业企业下达的计划指标,收购或生产指标不得超过三个;企业有更大的可能性按照自己的生产条件选择生产结构,在数目有限的国家指标基础上,运用经济杠杆,编制自己的五年计划,提交有关管理机关批准;扩大企业对节约劳动和采用劳动报酬形式的决策权;采用刺激,增加商品农产品的经济杠杆;国家通过新建的集约化基金从财政上支持落后农业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