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联络部门职责军队各级联络部门是管理所属部队联络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我军瓦解敌军原则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方针政策,草拟本级战时瓦解敌军的工作方案和相应的装备、器材准备。 (2) 组织领导部队进行瓦解敌军的教育训练,学会战时瓦解敌军的各种本领,了解我军宽待俘虏政策的内容和战俘管理、遣送等方法、要求。 (3) 掌握当面外军动向,研究和积累对方的战备状态和政治动向,为首长和部队提供外军资料。(4) 组织驻边境部队进行会晤会谈中的政治工作,以及对外军的宣传工作和联络活动。 (5) 了解和掌握部队执行对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对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受理有关此类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6) 指导和组织有关边防、海防部队贯彻执行敌军投诚人员政策;根据上级指示做好台湾渔民来大陆港口避风等工作;组织和开展对境外武装藏人的争取工作。 (7) 指导和组织有关边防、海防部队贯彻执行国外投诚人员和武装人员越境的政策。 (8) 领导和组织对敌心战和反心战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