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物资申请分配渠道军队物资需要单位向物资主管分配部门提报物资申请计划,主管物资分配部门进行平衡、下达分配指标的通道。根据物资工作现行规定,我军物资申请分配渠道有三种:即按隶属关系申请并分配、按业务(行业)关系申请并分配、按地区关系申请并分配。其中,通用统配部管物资,分别通过各军区、军兵种后勤物资部门,总部有关部物资处,总部各物资局和北京物资供应站等单位归口,向总后勤部物资部申请并分配;专用统配部管物资,分别由总部有关部门归口申请并分配;军工专用物资, 由总部、军兵种有关部门归口,向总后勤部物资部申请并分配;大区管理物资,由驻大区各部队后勤物资部门等单位归口,按驻区向总后物资局申请并分配;地方管理物资,由总后勤部和军区、军兵种后勤部驻各地的物资供应站及二炮基地物资处分别归口,向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请并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