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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军政时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军政时期

又称“军法之治”。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提出的“建立民国”三时期中的第一个时期。他把“建立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宪政3个时期(1906年军政府宣言中称之为“军法之治”,1924年4月12日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改为“军政时期”)。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的规定,在军政时期,由军政府掌握大权,实行军法,进行军事统治。一方面用兵力扫除国内的障碍,一方面宣传三民主义,“开化全国之人心”。大纲还规定:凡一省之内秩序完全安定,就可停止军政,开始训政时期。后来孙中山放弃了这一主张。

军政时期

军政时期

孙中山认为,三民主义特别是民权主义的实施,必须按一定程序,分成三个时期有步骤地进行。即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军政时期为革命程序的第一个阶段。1912年国民党一大通过的 “建国大纲”中,对革命程序的三时期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其中规定,在军政时期,一切权力归军政之下。军政府用“武力推翻原有的统治者及其制度”,“扫除国内一切之障碍”,“宣传三民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统一”。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发表宣言,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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