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任职最高年龄军官担任某个职务所不能超过的年龄。1988年9月颁发的《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排级30岁,连级35岁,营级40岁,团级45岁,师级50岁,军级55岁,大军区级65岁。在舰艇上服役的营级和团级职务军官的任职最高年龄分别高一个级别。省军区系统、后勤基地、分部、院校、科技单位和总部各机关、大军区机关的师级和军级职务军官的任职最高年龄分别为55和60岁。专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3岁,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8岁,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60岁,军委及总部主要领导任职最高年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规定军官的任职最高年龄,可以使部队干部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有利于部队的现代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