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军人实行计划生育享受的优待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军人实行计划生育享受的优待三总部《关于军队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已有1个孩子的育龄夫妇,采取有效节育措施,保证不再生育者,由夫妇双方申请,经组织批准,办理《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1)自领证之日起,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发到独生子女14周岁止。夫妇双方均在军队工作的,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6元, 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在军队工作,另一方在地方工作的,军队一方每月只发3元。一方为无固定工作的随军家属或农村社员(要有公社以上单位证明该地不能发独生子女保健费者),由军队一方所在单位发给6元。(2)女军人和在军队工作的女职工,凡生育一个孩子后就办理《独生子女证》手续的,除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外,产假延长3个月(不含剖腹产和产后结扎输卵管另加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评奖。 (3)凡是晚婚,并明确表示只要1个孩子的干部、志愿兵、职工(仅限夫妇两地分居,有探亲假的同志)在爱人分娩的当年,男方除正常休假时间外,延长半个月假期。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