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装备体制亦称“武器装备发展管理体制”。国家或武装力量关于武器装备发展与管理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及相互关系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国防发展战略思想,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武器装备系统和完善的武器装备发展管理体制。在武器装备发展上,建立起统一领导的,政府、军队、企事业、科研、生产单位分工负责完善健全的统一体制,对武器装备发展的决策(包括预测、论证、规划)、研制生产(包括研制、试验、定型、生产)和使用(包括编配、储存、保管、信息反馈、技术革新、退役报废)等各个阶段,进行领导和管理。在武器装备的管理上实行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的,各总部、各军(兵)种、各部队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建立武器装备的补充调整制度、封存与动用制度、保养与维修制度、退役与报废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