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内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内阁 中国明清两代的官署名称。明初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废丞相,另设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成祖即位,命官品较低的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以后,内阁权位渐高,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实际掌握宰相权力。清代相沿,内阁有三殿、三阁大学士,实权掌握在满洲贵族手中,参预要政者多由皇帝委任,不一定是内阁的成员,内阁职权渐低。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已无实权,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上仍称内阁。 内阁 明清两代的政务机构。明太祖朱元璋忌大臣权重,杀胡惟庸后,不设宰相,洪武十五年(1382年)仿照宋制,设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协助皇帝办理政务。明成祖朱棣时,始称为内阁。此后,内阁专任批答奏章,权任渐重,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承明制,顺治十五年(1659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凡属皇帝下达的诏令,由内阁草拟与宣布,官员奏事的本章,由内阁呈进,并代拟下发到各部院施行的批旨。清代内阁设满、汉大学士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是文臣的最高荣称,并无实权。雍正帝设立军机处以后,内阁权任更轻,只负责上奏、宣读谕旨等例行公事。 内阁 内阁明、清两代所设的政务机构。明自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杀胡惟庸后,忌大臣权重,不设宰相,而自洪武十五年起仿宋制而设诸殿阁大学士,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永乐初以翰林院讲读、编撰等入阁,参与机务,组成内阁,但阁臣地位并不高,一般秩仅五品。至明洪熙后职权渐重,多兼领六部尚书,权高于部、院,成了皇帝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秘书、弘文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后为军机处所夺,内阁便仅存虚名。小说中称蔡京为“内阁蔡太师”(第十回),是明人口吻,因宋时宰相不称“内阁”。 ☚ 司吏 太师 ☛ 内阁nèigé唐以前我国就有“内阁”之称了。《三国志·魏志·王朗传》云:“薛夏报之曰: 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台、阁一也,何不相移之有。”可见,三国时代人们已称秘书为“内阁”了。不过,唐以前“内阁”还可以用来称妇女的居室,如《北史·邢邵传》所载,北魏邢邵常接近妇女,曾经有“昼入内阁,为狗所吠”之言。 内阁nèigé❶ 〈名〉某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内阁首脑。 内阁(一) 古代中央官署名。三国时指秘书阁。《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薛) 夏报之曰:‘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台阁一也,何不相移之有。’”宋代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等,亦泛称内阁。诸阁皆设学士。宋王安石《贺庆州杜待制启》:“国家从边城之寄,戎路所圻,眷内阁之近班,督帅臣之重柄。” (二)明清两代政务机构。明初废宰相,于洪武十五年,置诸殿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永乐初,选翰林院讲读、编撰等入文渊阁,参与机务,称内阁。后来职权渐重,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雍正时,设军机处,掌军政要务,后来内阁便徒有虚名。 内阁nèi gé明清时代的最高政务机构,辅佐皇上执政,大学士组成,相当于宰相职:雨村忙到了~,见了各大臣,将海疆办理不善的旨意看了。(一○四·1325) 内阁nèi gé某些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1835年爱汉者等编纂《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道光乙未年五月《新闻》:“西洋国渐兴隆。盖战斗息止,且百姓改恶迁善。国户谕饬谕到本内阁废寺观,饬令修道之士咸出寺。”1853年10月《遐迩贯珍》第三号:“国中政治,悉统持于内阁,或十员,或十五员,即宰辅大臣也,皆君自为选任。”1911年梁启超《责任内阁释义》:“‘内阁’之名采自日本也,而日本实又采自我。日本所谓‘内阁’本以译英文之Cabinet。” 古代名物 > 宫室類(上) > 專居部 > 閨房 > 内閣 内閣 mèigé 婦女之居室。《北史·邢巒傳》:“與婦甚疎,未嘗内宿。自云:‘嘗晝入内閣,爲狗所吠。’” 内阁【同义】总目录 内阁阁部 内阁 内阁资本主义国家负责国家行政工作的中央政府的名称。内阁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人物来组织,也有由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的。内阁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称部长或大臣。有些国家的内阁并不包括所有的部长或大臣,如英国内阁是由首相、枢密院长和几个重要部门的大臣组成的政府内部的领导核心。 ☚ 人治 影子内阁 ☛ 内阁 内阁资本主义国家负责国家行政工作的中央政府的名称。最早出现于英国。“内阁”一词英文Cabinet含义是“内室”或“密议室”,它是由中世纪英国处理内政外交事宜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1717年起,英王乔治一世(1714—1727年在位)因不懂英语而不主持内阁会议,日久形成由内阁首脑领导内阁的惯例。1721年成立的以罗伯特·沃尔波尔为首相的内阁,是英国的第一任责任内阁。到18世纪末,逐步形成了较完备的内阁制度。1937年英国通过《国王的大臣法》,内阁这一名称才正式有了法律依据。内阁制在资本主义国家被广泛应用。内阁的首脑称“首相”或“总理”,阁员称“大臣”或“部长”。有些国家的内阁不包括所有的部长(大臣),如在英国,内阁只由首相和几个重要部门的大臣组成,作为整个政府的领导核心。 ☚ 伊斯兰国家 内阁制 ☛ 妇女居室 妇女居室闺 妆阁 妆 ☚ 各种人的居室 女子的居室 ☛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政府 另见:机构 单位 设置1 办理 办事官员 雇员 ☚ 机关 旧政府机关 ☛ 内阁nèi gé❶妻女的居室。《北史·邢邵传》:“[邢邵]与妇甚疏,未尝内宿,自云:尝昼入~~,为狗所吠。” 内阁❶某些议会制国家中央政府的名称。源于英国。17世纪初,英王常召集少数最亲密的枢密院顾问在王宫内室举行会议,商讨国事,称为内阁。17世纪末,议会取得最高权力。安妮女王时(1702~1714),选举议会中多数党成员担任内阁大臣,内阁权力渐大。内阁会议最初由英王主持,并对英王负责。自1717年起,英王乔治一世因不懂英语,不再主持内阁会议,而逐渐形成由内阁首脑即首相主持内阁会议的惯例,内阁从此成为只对议会负责的政府组织,成为国家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政府活动的领导核心。英国内阁一般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1个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入阁成员一般由首相挑选,英王任命。内阁作为一种政府组织形式,18世纪以后逐渐被其他许多国家采用。参见〔内阁制〕。 内阁明清两代参与机务的国务机关。明太祖朱元璋为加强专制,于洪武十三年(1380)革中书省、废丞相,十五年(1382)仿唐宋之制设殿(华盖殿、谨身殿、文华殿)阁(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备顾问,实为内阁的前身。明成祖朱隶于永乐初年命官品较低的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参与机务,内阁之名乃正式出现。仁宗朱高炽执政时(1425)及其以后,入阁与事的官员,品级渐高,权力渐大;到世宗嘉靖时(1523—1565),朱厚熜以大学士统部,内阁已领导部,严嵩即已俨若宰相了。清初,天聪十年(1635)只设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顺治十五年(1658),福临改此内三院为内阁,成为统辖一切行政机关(军事仍由议政王大臣议奏)。但顺治十八年(1661)又恢复旧制,直至康熙九年(1670)内阁才重新确立。康熙十六年(1677)后,权又渐移南书房,内阁大学士未必全参与机务。乾隆十三年(1748),定三殿三阁大学士名。三殿为保和、文华、武英;三阁为文渊、体仁、东阁。但早自雍正初年成立军机处后,内阁已不过掌例文章奏、颁一般诏敕而已,与明时为最高国务机关不同了。清末仿立宪国制,设责任内阁,才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而旧内阁之名亦已消失。 内阁一些国家中央政府的一种组织形式。 内阁Cabinet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与美国等国不同,加拿大政府集立法和行政职能于一身。内阁代表加拿大女王枢密院和政府,以王室的名义起草和通过法律,制定并执行政策。枢密院几乎从不召开全体会议,其职责完全由内阁部长组成的枢密院委员会(下设枢密院办公室)履行。该委员会经常就政府事务向总督提出各种建议,经总督批准后即作为枢密院命令(即政府的行政命令)颁布执行。总理负责组织内阁并决定其成员的分工。按惯例,所有内阁成员都必须是议员,而且多数是众议员。内阁由一定数量的部长组成,联邦内阁通常有40名左右成员,省级内阁人数大约10名~26名不等。阁员一般都要担任一个或几个部的部长职务,但进入内阁的参议员不担任政府部长职务,出于照顾地区代表性而挑选人阁的少数成员和政府驻众议院负责人也不担任部长职务。内阁成员个人和集体必须向议会尤其是众议院负责。一旦失去众议院的信任(如政府提出一项重要议案被众议院否决,或众议院通过一项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须提出辞职或要求总督解散议会,举行大选。如果内阁提出辞职,总督可要求反对党的领袖重新组阁。此外,所有阁员还必须向总理负责,内阁成员之间也必须相互负责。根据《政府保密条例》,所有加拿大人,特别是公职人员,均不得搜集和散布有损国家利益的消息。因而,内阁成员必须团结一致,在公开场合用一个声音说话。如果内阁中有谁对集体的决定要公开表示反对,则他首先必须辞职。除内阁成员外,其他政府官员不得参加政党活动,或就政府政策发表个人评论。省级内阁的组织形式、职责和运作程序等,与联邦内阁类似。 内阁官署名。明太祖朱元璋为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废中书省和丞相,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化殿、文渊阁、东阁、谨身殿(仁宗始置)大学士为皇帝顾问。成祖即位,编修、检讨、讲读等官入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以后(1425),入阁者多为尚书,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使六部直属于皇帝。清代相沿,天聪十年(1636),设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三院,粗具内阁规模。顺治十五年(1658),正式将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改内三院。康熙九年(1670),恢复内阁,办理章奏、诏旨等事。参预重要政务的人多由皇帝指定。重要军政的策划,皆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筹画方案,最后由皇帝裁决,内阁徒拥虚名,只是传递谕旨、章奏的机关。军机处成立后,掌办军国大计,内阁只办一些例行事务。1911年(宣统三年),与军机处合并为责任内阁,旧内阁废。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上仍称内阁。 内阁Cabinet政府9个部长官的通俗称呼。在宪法中并无关于内阁的规定,但“不成文宪法”的政治传统和习惯却这样称呼。各部长官的头衔是“部长”(国务院长官为“国务卿”)。内阁各部长官由总统任命,按总统意志行事。对总统负责,总统可不经参议院批准免除其职务。 内阁 内阁官署名。清代末置。掌主国家政务。《清史稿·职官志六》:“内阁:总理大官、协理大臣各1人,国务大臣10人(各部大臣兼充),丞1人。承宣厅厅长、副厅长各1人。制诰、叙官、统计、印铸4局局长各1人。其属有:佥事、印铸艺师、艺士、录事各员。所辖法制院院长、副院长各1人。参议4人,参事、佥事、录事视事繁简酌置。总理掌参画机要,缔纶时务。法律诏令,会国务大臣尾署名衔。会议时充议长,协理佐之。丞掌王阁务,综领众局,方轨诸长。承宣掌布丝纶,守法典,司文书图籍。制诰掌诏旨制敕,玺书册命,起草进画,稽颁宝星勋章,典领藩封勋级。叙官掌考功定课,汇核履行。统计掌统一计表,刊行年鉴。印铸掌编辑官报。余依往制。法制院掌编纂法规,修明法令,拟上候裁。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责任内阁,以军机大臣为总、协理大臣,并定内阁属官制。” ☚ 内府 内省 ☛ 内阁 内阁官署名。明清两代国家最高政务机构。明太祖朱元璋忌大臣权重,于洪武十三年 (1380) 杀左丞相胡惟庸,撤销中书省,废除宰相,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十五年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等大学士,选用一些翰林院学士、侍读、编修等官员入值,协助皇帝处理书奏,以及根据皇帝的意图草拟诏书、敕诰。其时大学士 “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 《明史·职官志》),权限不大。成祖永乐年间,特简解缙、杨荣等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因其在大内殿阁办事而称“内阁”,内阁正式成立。当时规定: 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级别也不过五品,属于中级官员,且 “不置官属,不得专判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关白” (同上)。内阁大学士只能遵照皇帝的命令办事,由皇帝 “自操威柄”,内阁只是一个辅助性的办事机构。仁宗以后,内阁权位渐高,又复兼职六部,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于是“阁权之重,偃然汉唐宰辅” ( 《明史·宰辅年表》)。明中叶以后,随着宦官势力发展,军政大权渐为其控制,司礼监代替皇帝批阅章奏,传布政令,凌驾于内阁之上。因此,内阁权力受到一定限制。清初设内三院,即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置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顺治十五年 (1658) 改内三院为内阁,设立殿阁大学士4人,协办大学士2人,均为满汉各半,其职为 “参赞机务,表率百僚” ( 《乾隆会典》),内阁下设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诰敕房等机构。具体职掌是: 票拟章奏,草拟制诏,参议政事,主持大典仪式等。雍正即位后设军机处,成为经办一切军国大政的中枢机构。而内阁权任渐轻,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构。但名义上仍为清代中央最高行政机关。至清末,仿立宪国制,于宣统三年 (1911) 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1人,国务大臣10人。由丞1人综理阁务。所属有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司、统计局及铸印局等机构。 ☚ 中书左右丞相 首辅 ☛ 内阁❶资本主义国家中央政府的通常名称。一般由议会中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人物组成,也有的由几个政党联合组成。内阁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称“部长”或“大臣”。但有些国家的内阁不包括所有部长(大臣)。 内阁官署名。明初为加强皇权废丞相,另设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成祖时命官品较低的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入文渊阁参预政务,称内阁。仁宗后,其权位渐高,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等,实握相权。清内阁职权渐低。清末仿立宪国制,设责任内阁为全国最高政务机关。 内阁 内阁❶某些资本主义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中央政府的名称。内阁最初始于17世纪的英国。在威廉三世时期,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始称为内阁。英王习惯上主持内阁会议。1717年以后,由于乔治一世不懂英语无法主持内阁会议,日久形成了英王不得参加内阁会议,而由首相领导内阁的惯例。内阁由向国王负责转而向议会负责,由此逐步形成了内阁制度。一般认为,正规的内阁制始于英国1721年成立的以罗伯特·沃尔波尔为首相的内阁。自此以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纷纷仿效此种制度,内阁制被广泛采用。在实行内阁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内阁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单独组成,或由在议会中构成多数席位的多党联合组成。内阁首相或总理由国家元首任命的执政党领袖担任。阁员称“大臣”或“部长”,有的国家内阁成员包括所有的部长或大臣,有的国家内阁成员只由首相和几个重要部门的大臣组成,成为整个政府的领导核心,如英国。内阁只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一旦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内阁就要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内阁制 ☛ 内阁 内阁❶资本主义国家中央政府的名称之一。最早出现于英国。15世纪英王设咨询机构枢秘院,经常与少数枢秘顾问秘商于王宫内室,故称内阁。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后成为最高行政机关。1721年成立以议会多数派领袖罗伯特·沃尔波尔为首相的内阁政府,并对议会负责,形成内阁制。此后,许多国家仿效,资产阶级革命后,以内阁称谓中央政府。内阁由内阁首相 (或总理)、阁员大臣 (或部长) 组成,内阁人数各国各时代不一。实行议会制共和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半总统制共和制国家由下院多数党组阁,总统共和制国家由总统组阁。内阁行使行政权。 ☚ 行政首脑 司法机关 ☛ 内阁 内阁某些国家以政府首脑为首的高级官员所组成的行政机构,负责讨论并决定国家的重大政策。“内阁”一词源于法文,指国王召见助手和顾问议事的“内室”。内阁最早出现于英国,由英王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光荣的革命”后的威廉三世时,该委员会开始被称为内阁,后成为制度,并逐步形成责任内阁制。后来,内阁这种形式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但在不同的国家,其组成、权力和地位并不相同。在有的国家,内阁是由内阁首脑(首相或总理)及所有大臣或部长所组成,而在有的国家则只由内阁首脑和几个重要部门的大臣或部长组成,参加内阁的大臣 (部长) 为阁员大臣 (部长)。在内阁制国家,如英国、原联邦德国,内阁掌握着国家实权,不受国王或总统的控制; 内阁首脑为国家行政首脑,由议会选举产生,内阁是一个集体决策机构,并集体向议会负责。而在总统制国家,如美国,内阁只是由各部部长组成的总统的咨询机构,各部部长仅就本人所负责的部门各自向总统负责,重大政策由总统个人做出决定,内阁会议的组成和作用亦取决于总统个人的习惯和意愿。 ☚ 下议院 影子内阁 ☛ 内阁 内阁官署名。明初,太祖为加强君主专制集权,废丞相制。洪武十五年 (1382),设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和文渊阉、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成祖即位后,命官品较柢的翰林院侍读、修撰、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宣宗时期,内阁大学士多为尚书、侍郎兼任,掌草拟、批答奏章,阁权渐重干部权后,内阁大学士分为主次,首辅地位最高,实际掌有宰相之权。清代沿置,因参预重要政务的人多由皇帝委任,满族贵族握有实权,内阁职权逐渐削弱。至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内阁便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办事机关。清末仿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旧内阁和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改称国务院,仍习称内阁。 ☚ 靖难之役 厂卫 ☛ 内阁 内阁(一)资本主义国家负责国家行政工作的中央政府的名称。最早产生于英国,一般认为1721年由罗伯特·沃尔波尔(1676-1745)领导的内阁,是英国第一任正规的责任内阁。此后,逐步形成了较完备的内阁制度,并被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内阁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人物来组织,也有由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的。内阁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称部长或大臣。有些国家的内阁并不包括所有的部长或大臣,如英国内阁是由首相、枢密院长和几个重要部门的大臣组成的政府内部的领导核心。(二)中国明清两代的官署名称。明初废丞相,由六部尚书分任国务。明成祖时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文渊阁当值,参与政务,称为内阁。清代沿用,但自雍正设军机处后,内阁已无实权。清末宣统三年,仿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把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上仍称内阁。(三)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1972年以前的政府称内阁,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 中层理论 反对党 ☛ 内阁cabinet 内阁cabinet 内阁cabinet 内阁nèi gé1、秘书署的别称。三国曹魏称秘书署为内阁。 2、官署名。明初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十五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特侍左右,以备顾问;因其受餐大内,故称内阁。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值文渊阁,参预机务;仁宗即位,阁职更崇。明代内阁,即过去的中书省之职。掌国家机密,总理政务的官署。见《明史·职官一》。 3、清初沿明制,参预政务官员由皇帝指定,实权操在满洲贵族手中,职权渐轻;到军机处成立后,内阁便成为传达谕旨、宣布文告的机关。但名义上仍为最高官署。宣统三年,仿立宪国制成立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国务大臣十人,另有丞、承宣厅厅长等官。总理掌参画机要、缔纶时务。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内阁官署名。明太祖废丞相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仅为皇帝顾问而已。明成祖即位,特命解缙、黄淮、杨士奇、胡广、杨荣、金幼孜、胡俨等于午门内文渊阁值班,参预机务,始有内阁之称。然其时入阁者官品仅为五品,皆编、检、讲读之官,又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阁权还小。仁宗时,阁臣杨士奇、杨荣以经师恩进为尚书,阁职渐崇。宣宗时,阁臣累加官至三孤,政无大小,悉付参决,帝亦屡幸内阁,凡中外章奏许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于是阁臣望益尊、权日重。代宗景泰间,设内阁官署诰敕房、制敕房官属,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领,阁权益重。至世宗中,夏言、严嵩轮流专权,内阁首辅“遂然如真宰相”,压制六部,阁臣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清代沿明制,设三殿三阁大学士,但实权由满族贵族掌握,阁权渐为低落。雍正时军机处设立后,内阁已无实权,但名义上仍为最高官署。宣统三年(1911)撤军机处后成为最高政务机构。又,人们习惯上称北洋军阀时期的国务院为内阁。 内阁官署名。明清置,为辅佐皇帝办理国政的中枢机关。明初综理政务的机构为中书省,沿元制设左右丞相,以右为上,不久改以左为上。后来丞相胡惟庸因罪被诛,明太祖明令废除丞相,裁撤中书省,以六部直隶于皇帝。明太祖认为元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中书专政。所以明初设立中书省,不过是军事时期和天下初定的一种权宜措施,等到条件成熟,便借口丞相谋反撤销中书省建制。但是皇帝亲自处理政务,终究忙不过来,胡惟庸伏诛后,先是设四辅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备顾问,班位在都督之下。不久废。又仿宋制设华盖、武英、文华三殿及东阁、文渊二阁大学士(仁宗时又置谨身殿大学士,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秩正五品;陪侍君主,备顾问。建文帝改大学士为学士,逐渐参与国政,批答奏章。成祖入南京后,特简官品较低的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此时的内阁,不设官属,不能直接指挥行政,各衙门奏事也不通过内阁,与唐代的翰林学士性质相似。以后这些人逐渐升迁,仍带某殿阁大学士之名,大学士本身品秩虽只五品,而其所任的官往往已至尚书、侍郎,内阁的地位才渐渐提高到六部以上。嘉靖时有权势的大学士夏言、严嵩已被时人看作是真宰相之任。这时内阁已相当于隋唐时期的中书门下,可是太祖曾有子孙不许设置丞相的诏书,为了避免违背祖训,所以只称大学士们为“辅臣”,首席辅臣则称为首辅,辅臣的主要职责是“献替可否”与“票拟批答”。“献替可否”是指对君主劝善规过,议兴议革,也就是备君主顾问;“票拟”是草拟敕旨,如果认为上谕不对,可以不遵办或再行请示,这就是内阁的封驳权。辅臣表达自己的意见还可以揭帖密奏。这种揭帖属于机密文件,向例不发表。“批答”就是批答奏章。辅臣们遇有章奏,各自拟旨,或商酌拟稿,送请皇帝批红。后来发展为首辅独揽票拟及核定辅臣的草稿之权。自宣德以后,内阁始有属官。设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秩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内阁制敕房中书舍人,均无定员,秩并从七品。内阁的职权至于“票拟”,明代君主往往把批红委之于司礼监,这就留给了太监们窃取中枢政权的机会,他们可以任意干涉行政,甚至干涉军事,类似唐代枢密使的弄权。清沿明制,于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七月,改内三院为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有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诸称。大学士品秩改为正五品,这也是参照明制,是怕阁权过重,特降大学士品秩,借以抑制。原来合并于内三院的翰林官,这时仍旧分出,成立翰林院。次年又裁满、汉学士(原有的以原官留任,以后不补),满洲侍读学士以下各官均改为中书舍人。这时的内阁,虽已具备中枢机构的雏形,但因降低了内阁主官大学士的品秩,又减少了属员,其权任反较顺治初年的内三院为轻。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六月,康熙帝幼年继位,鳌拜等四辅臣掌权,以先帝遗诏为名,复内三院旧制。康熙帝亲政以后,于九年(公元1670年)八月,仍分设翰林院,成立内阁。此后内阁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雍正时定内阁为正一品衙门,位在六部之上。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定制,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大学士殿阁衔改四殿二阁为三殿三阁,即省去中和殿,增入体仁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六人、汉四人,典籍满、汉、汉军各二人,侍读学士满四人,蒙、汉各二人,侍读满十人,蒙、汉、汉军各二人,委署侍读无定员,中书满七十人,蒙十六人,汉三十人,汉军八人,贴写中书满四十人,蒙古六人(以上各员额历有增减),撰文中书无定员,供事六十二人。内阁的职掌是:凡下达的诏令,由它拟进与宣布、官员奏事的本章由它呈进,并代拟批旨。遇大典礼,如皇帝登极、立后、祭天地、祖宗等都由内阁办理。此外还组织修书、负责档案典籍的保藏。内部设有典籍厅、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饭银处、副本库、批本处等机构,以分办各项事务。内阁虽品高位崇,名为清代行政总汇,但实际上只是为皇帝办理一些例行事务的枢密机构。参预重要政务常用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形式,由皇帝临时指定。军机处成立之后,内阁的职权更形削弱,成了传达谕旨文告的机关。清末改革官制,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阁制,成立“责任内阁”,参见该条。 内阁皇帝寝阁别称。《续湘山野录》:“嘉祐中,仁宗自内阁降敕。”《金佗稡编》卷1《高宗皇帝宸翰》:“先臣扈跸建康,召至寝阁,玉音宣谕曰:‘中兴之事,一以委卿。’先臣顿首奉诏。” 职源秦汉时已有此称。《汉书·外戚传》上:“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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