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侍省都知司内侍省左、右班都知治所名。都知司掌本省宦官轮值殿中供奉、给使,及内臣中外差遣、差使;依条法、按资历,从供奉官以下宦官中予以安排、调遣,并签发本省公事。景德三年七月二十日之前,尚书内省采购后宫所需物品支付缗钱,亦借用内侍省都知司印。
简称都知司。司马光《上英宗乞御药院等处亲加选擢》:“陛下宣谕,以内臣差遣并一切委之都知司。”(《诸臣奏议》卷62、《长编》卷63丁巳)
职源与沿革与“左班都知”同。
职掌为领省官之一,辅佐左班都知。
简称内侍副都知、内侍左班副都知。《长编》卷66景德四年八月己亥:“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甲辰:“内侍副都知阎承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