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冀南区诉讼简易程序试行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冀南区诉讼简易程序试行法

解放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行政公署制定的司法程序。1946年8月1日公布试行,共三部分四十条,第一部分为民刑通用诉讼程序,规定起诉方式、司法审级、审判程序、对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以及上诉程序等;第二部分为民事诉讼程序,规定民事案件以就审为原则,提倡调解;第三部分为刑事诉讼程序,规定起诉有公私之分,传票、拘票、押票、提票、通缉票的使用,对共犯的审理,以及对判决的复审复判制度。最后还有“处理民刑案件的九项注意”和“司法收入的征解手续”两个附件。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