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保险
亦称“终身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在其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由保险人按期付给养老金的保险。一般以企业单位为投保人,以本单位职工为被保险人。投保人需按月汇总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直至各该被保险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止,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按月支付退休期间的养老金,直至该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亦有保险人一次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合作即告终止的做法。被保险人死亡时,不管是在保险费交付期还是在养老金领取期,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即告终止,保险人没有给付养老金或退还保险费的业务。我国目前试行的养老金保险条款规定,如被保险人交保险费不满10年,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养老金; 10年以上的,按交保险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按月凭养老金证到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如在保险期内死亡,家属还可领取2 000元丧葬费。我国发展养老金保险制度的单位,大都是没有退休劳保制度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