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养子女因收养行为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养父母为养子女的对称。收养关系中领养他人子女的人的称谓。收养人为男性的称养父,为女性的,称养母。养子女为养父母的对称。是被他人收养的人的称谓。被收养为男性的;称养子;为女性的,称养女。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完全相同。收养关系依据一定事实和法律程序产生,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 养父母养子女 养父母养子女因收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养父母是对收养关系中领养他人子女的人的称谓。养子女是对被他人领养的人的称谓。养父母和养子女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 被收养人 养兄弟姐妹 ☛ 00006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