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客署
官署名。南北朝时期始置。隋唐沿置。掌宾客。属鸿胪寺。《旧唐书·职官志》: “典客署,令1人,从七品下; 丞2人,从八品下; 掌客15人,正九品上;典客13人,府4人,史8人,宾仆18人,掌固2人。典客令掌二王后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之名数,丞为之二。凡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辨其等位,供其职事。凡酋渠道领朝见者,皆馆供之; 如疾病死丧量事给之。”隋初置典客署,后改典蕃署。
官署名。秦汉置典客即后代的大鸿胪、鸿胪寺。隋、唐两代设典客署,属鸿胪寺,掌管接待外国宾客等事,其官有令、丞、典客。见《隋书·百官下·鸿胪寺》、《新唐书·百官三·典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