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以兴元府改置,治所在南郑县,故址即今汉中市,领南郑、褒城、城固、西乡4县及凤、洋、金3州,辖区约为今汉中、安康2地区。明洪武三年(1370)五月复为兴元府,六月改名汉中府。
兴元路
元代设置的一级行政区。属陕西行省。《元史·地理志三》: “兴元路: 唐为梁州,又改汉中郡,又为兴元府。宋仍旧名。元,立兴元路总管府,久之,以风、金、洋3州隶焉。宋时领南郑、西县、褒城、廉水、城固5县,后废廉水入南郑。元初割出西县属沔州,以洋州西乡县来属。户2149,口19378。领县4 (南郑、城固、褒城、西乡),州3 (凤州、洋州、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