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兴、观、群、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孔子《论语·阳货》:“子曰: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在论述文学的社会作用时,突出地强调了文学的政治功能。“兴”指诗歌能给人以“感发志意”的艺术感染作用;“观”指诗歌的认识作用,即通过诗歌可以“观风俗之盛衰”;“群”指诗歌对人民具有教育感化,达到“和而不流”的作用;“怨”即人们可以借诗歌的形式对时事政治发表批评意见,发挥“怨刺上政”的作用。孔子特别从统治阶级的功利主义出发,强调“诗教”,要求诗歌“事父”、“事君”,为巩固阶级统治服务。孔子的文学观是我国古代文艺理论现实主义的传统精神的体现,影响深远。汉代 《毛诗序》具体发展了孔子的观点,提出了诗歌可以产生“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巨大作用。刘勰、钟嵘等又都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观点。钟嵘在 《诗品序》里具体阐述了“诗可以群,可以怨”的道理。后来的白居易、欧阳修、王安石等,不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了孔子重视文学社会政治作用的思想,而且在自己的诗文创作中具体实践了这一观点。孔子这个思想是我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文学的主导思想。 ☚ 为世用 文以载道 ☛ 兴、观、群、怨孔子的文学伦理观点。认为一个人要成为仁人君子首先要学《诗》。《论语·泰伯》:“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包咸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论语注疏》)因为诗有兴、观、群、怨四种作用,不但能使人获得政治、伦理、历史、自然等多种知识,而且可以陶冶人的情性,使人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语出《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就是“引譬连类”(孔安国《论语注疏》)、“感发志意”(朱熹《论语集注》),即通过审美活动中的想象、联想等心理活动,引起欣赏者的感动和奋发。这是审美情感与道德情感共同参与的活动,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观”,就是“观风俗之盛衰”(郑玄《论语注疏》),让人“考见得失”指诗歌可使人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兴衰得失。 “群”,就是“群居相切磋”(孔安国《论语注疏》)。从《论语·子路》:“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诗》是学习政治常识、外交本领的重要教材。古时颂诗唱和,是参与社会生活尤其是政治生活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条件。《诗》能起到合群作用,在社会人群中引起思想交流,调节人际关系从而保持社会群体的和谐。“怨”,就是“怨刺上政”(孔安国《论语注疏》),即对不良政治的种种表现,违反仁道的各种人和事表示出否定性的情感态度。可以通过吟颂诗歌,使郁积于心的某些情绪得到渲泄。兴、观、群、怨是孔子对文学的社会作用、道德功能与价值的概括, 目的是为了实现“事父、事君”的政治道德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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