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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关税同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关税同盟guān shuì tóng méngтамóженный союз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以划一关税制度为目的的采取同盟形式组成的国家联合。划一关税制度包括划一关税法律和关税税率,统一海关边界和对第三国的海关领土,以及在交换货物中免收进出口税,并按照一定的分额分配收到的关税等。关税同盟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关税同盟的例子有:1921年的比利时和卢森堡;1923年的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和1944年的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而在1958年发展成为比荷卢经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又称 “关税联盟”。由若干个国家重新组成的一个关税领土,对内大体上已取消了关税和贸易限制,即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进口关税,实现同盟内部的商品自由流通。对外则拉平各成员国的关税税率,设有共同的关税和贸易限制。其主要目的在于发展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限制非成员国的商品进口。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guanshui tongmeng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根据缔结的协定,彼此取消各自关境,建立统一的对外关境,相互间实行关税减免并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缔结关税同盟可实现同盟内部的商品自由流通,为成员国产品提供共同的更广泛的市场,排挤、限制非成员国的商品进口。历史上最早的一个关税同盟是1826年成立的北德意志关税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许多地区性经济集团,都以关税同盟为其主要内容。如1948年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建立的比荷卢经济联盟,1958年西欧共同市场国家根据《罗马条约》规定,对内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外逐步实行统一对外关税,并在1968年7月建成关税同盟。发展中国家为维护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增强对付帝国主义国家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竞争力量,也成立经济合作的地区组织,规定成员国之间减免关税和对外采取统一的关税政策。

☚ 保护关税   国际市场价格 ☛

关税同盟

两个以上国家结成的相互减免关税并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的同盟。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指国家之间为减低或取消相互间的关税,并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缔结关税同盟的目的,在于为参加同盟的国家提供共同的广泛市场,排挤其他国家货物的进口,以利于加盟国经济的发展。关税同盟协议主要内容是有关税收及贸易协定,各同盟国根据缔结的协议,取消原先各自的关税和相互间的进口关税,实现同盟内部的商品自由流通,拉平各成员国的关税税率,建立并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另外还涉及对贸易有限制作用的费用和限额。但在关税同盟中,经济实力较强国家往往处于优势,而较弱国家的经济利益则受损害。
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曾最早提出过建立关税同盟的主张。历史上最早的关税同盟是1826年成立的 “北德意志关税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成员国的经济紧密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这种经济联合称为经济一体化,其发展是从协调关税出发的,包括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体市场及经济联盟四个阶段。其中共同体市场、经济联盟等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是扩大了的关税同盟。从50年代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到现在,大大小小的关税同盟已达20多个。其中主要有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1959年由英国、奥地利、丹麦、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等国成立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1964年12月由中部非洲国家喀麦隆、中非、刚果、加蓬、乍得组成的“中非关税经济同盟”; 1975年5月由尼日利亚、几内亚、马里等16个国家成立的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1969年5月由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哥伦比亚、智利 (1977年1月退出) 五国组成的 “安第斯条约组织”; 1995年,巴西、阿根廷、巴拉圭、乌拉圭四国也成立关税同盟等。

☚ 报复关税   关税壁骚垒 ☛

关税同盟Custom 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协议达成的互免关税的集团。其特征是对内取消各自的关境,实现缔约国之间货物自由流通;对外建立统一的关境,实施共同的海关法和海关税则。关税同盟源于西欧,它是在特定条件下由协定关税发展而成的。历史上曾有德意志关税同盟,德奥关税同盟,荷比卢关税同盟。关税同盟亦是当年西欧共同市场赖以建立的重要基础。对此罗马条约第9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关税同盟对内、对外两种不同的机制产生两种不同的效果,既产生来自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效果,也产生来自贸易保护主义的消极效果,前者指增加内部贸易,后者指减少外部贸易。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政策。关税同盟从欧洲开始,是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之一。

关税同盟

两个或两个以上加盟国划为一个关税区域,在区域内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行自由贸易,同时对非加盟国实行统一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是跨国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基本形式。参见“区域经济一体化”。

关税同盟

指两个或几个主权国家在关税上结成同盟,取消关税国境,相互间实行商品免税输入并对其他国家采取统一的关税率。缔结关税同盟的目的在于为参加国的产品提供共同的、更广泛的市场。但由于各国实力不同,关税同盟在资本主义世界通常导致强国在这个市场上的优越地位,因而损害较弱的参加国利益。现存的关税同盟:如法国和摩纳哥关税同盟,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关税同盟,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关税同盟,“西欧共同市场”协议也是一种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彼此取消原先关境,建立统一关境和实行统一对外税率。缔结关税同盟的国家相互间贸易不征收关税,只对其他国家商品征收关税。关税同盟的目的是为参加国的产品提供共同的广泛的市场,排挤其他国家的商品进口。但由于参加国的经济实力不同,关税同盟通常导致较强国家在这个市场处于优势地位,损害较弱国家的利益。

☚ 关税水平   保税仓库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是在特定条件下由协定关税发展而成的。它的主要特点是协定国间逐步削减关税,直至完全取消,对非成员国另行制定和实施《共同对外税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利害关系相同的第二、第三世界国家,为了增强相互间的经济政治联系,对抗超级大国的欺压,保护共同利益,先后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区域性经济合作,从经济上相互支持、政治上相互声援,直至订立关税同盟条约,互免关税,实行共同对外税则。比较突出的,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缔结的关税同盟。

☚ 普遍优惠制   海关合作理事会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对内取消关税、对外统一关税而缔结的联盟。关税同盟的特点是:成员国为实现同盟内部商品的自由流通,逐步削减直至完全取消关税,对外则建立统一关境,逐步拉平各成员国的关税税率,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历史上最早的关税同盟是1826年建立的北德意志关税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区域性关税同盟,其中最著名的西欧共同体,就是以关税同盟为重要基础而发展起来的。

☚ 经济特区   出口加工区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指国家与国家之间所缔结的取消同盟国家间的关税,并对同盟以外的国家实行统一税的协议。这种协议适用于进口税、出口税及其他有关对外贸易的费用。这种关税同盟有时针对某种产品,例如钢铁,或者包括全部对外贸易商品,即全面的经济一体化,如欧洲共同市场即是。关税同盟国家一般实行统一对外的关税,而自由贸易区则不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对于西方某一个国家来说,可以将进口总额增加的某种产品的关税提高,但也可以用削减关税鼓励从某一更加优惠的国家进口某种产品。

☚ 价值规律   产品经济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它在经济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它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还在成员国间建立对外统一关税率。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税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同盟国商品的竞争。

☚ 自由贸易区   共同市场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取消彼此原先的关境联合,建立统一的对外关境界,为相互间实行关税减免并对其他国家采取统一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结盟的目的在于为成员国提供共同的、更广泛的市场,排挤非同盟国商品的竞争。作为贸易战一种手段,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缔结关税同盟,借助集团力量缓和经济危机和争夺市场,发展中国家为保护民族经济,通过结盟统一关税政策,以增强对付掠夺和剥削的力量。1948年成立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关税同盟”,1969年智利、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哥伦比亚组成的“安第斯条约组织”,都是一种关税同盟。关税同盟的优点在于扩大各成员国的市场,使它们的生产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增加贸易量,发挥各自优势,进行专业化的生产;但各成员国对本国工业在关税同盟范围内无法实行保护的政策。

☚ 自动出口限额   关税壁垒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一个关税同盟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所组成,在这些国家之间没有关税壁垒,而对于同盟以外的国家则实行统一关税。根据所实行的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大小,关税同盟具有各种不同形式。自由贸易区没有统一的对外关税;而允许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自由流动的关税同盟通常被称之为共同市场。
当代的关税同盟理论主要关注于同盟的福利效应问题,这是由雅各布 ·瓦伊纳(Jacob Viner) 首先开创的。他引用贸易创造 (trade creation) 与贸易转换 (trade divel-sion) 两个概念,前者指当同盟内贸易关税消除时成员国的需求将从本国生产转向来自盟国的更低成本的产品;后者指当在成员国间实行关税优惠时它们的需求将从同盟外的国家转向盟内伙伴国的更高成本的产品。他指出,当贸易创造超过贸易转换时,建立关税同盟将改善福利; 反之则相反。
瓦伊纳的理论为一些经济学家所发展 。约翰逊(Johnson) 通过包含消费效应的分析而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换的定义加以拓宽,指出伴随同盟建立而发生的消费模式变化究竟提高还是降低消费者剩余将依需求究竟是转向更低成本还是更高成本的产品为转移。米德 (Meade)和约翰逊还尝试分析保证一个关税同盟从总体上提供贸易创造所必需的若干条件。根据这些条件,欠发达国家几乎不可能被吸收为一个有利的关税同盟的成员,然而实际上却有很多这类国家组成同盟的活动。这样便产生了一个谜。理论的扩展要求解释这个谜,并确定形成同盟究竟在经济上是否合理。一种解释是: 在欠发达国家组成的同盟中,规模经济具有更为核心的作用。很多按照规模经济运行的产业只有当它们进入保护性的同盟市场时才能被建立起来,这些新产业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能够提供先前完全依赖于进口的各种产品以满足需求。这被定义为进口替代和贸易转换。从这一观点来看,贸易转换变成有利的了。事实上,它已成为同盟的主要目的。
关税同盟理论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就是: 关税同盟就其最理想的贸易创造而言也比不上无差别地消除关税,人们为什么还要建立它呢?对此的解释要求扩展传统的福利假定,令福利不仅依赖于私人消费,而且也受公共物品或公共偏好的影响。这样便可引出关税同盟在经济上的合理性: 久发展国家建立关税同盟旨在取得比自由贸易条件下更高水平的工业化,而后者可以产生重要的外部经济和有利的增长效应。

☚ 自给自足   商品倾销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 union

是地区经济集团的一种形式。在关税同盟内各成员国之间取消所有的贸易壁垒,同时建立起统一的对外关税。由于各成员国采取了统一的关税,也就解决了自由贸易区所存在的问题——非成员国的商品从低关税的国家进入高关税的国家。因此,在关税同盟的内部撤除了成员国之间的海关检查机构。
关税同盟最著名的是1993年以前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 自由贸易区   共同市场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通过缔结条约或协定,相互减免关税而对其他国家采取统一关税率的一种同盟。同盟各国的海关境界实行合并,形成统一的海关境界。缔盟的目的是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境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联盟国商品的竞争。历史上最早的关税同盟,是1826年成立的北德意志关税同盟。20世纪50年代以来,关税同盟更趋发展。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1969年成立的“安第斯条约组织”,均是建立在关税同盟基础上的集团。现存的关税同盟还有: 法国摩纳哥关税同盟,瑞士列支敦士登关税同盟,南非种族主义政权与博茨瓦纳、斯威士兰、莱索托的关税同盟等。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纷纷建立或准备建立关税同盟。

☚ 加重关税   非关税壁垒 ☛

关税同盟

customs union


关税同盟

tariff union;customs union


关税同盟

customs union

关税同盟

customs (or tariff)union(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形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与限额,对外实行统一关税,以便实现同盟国内部的商品自由流通,促进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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