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对收养的管辖权、准据法及判决的承认的公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对收养的管辖权、准据法及判决的承认的公约Convention on Jurisdiction,Applicable Law andRecognition of Decrees Relating to Adoption1964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旨在规定缔约国间关于国际收养的统一冲突法规则的国际公约。公约仅适用于缔约国国民及居民相互之间的收养,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都必须同时具有缔约国国籍并在缔约国内有惯常居所,但二者不能具有同一国籍并同时住在其本国国内;被收养者只限于18岁以下未婚的未成年人。公约规定对国际收养有管辖权的机关为:(1) 收养者惯常居所地的有关机关; (2) 收养者本国的有关机关。公约还规定收养适用对国际收养有管辖权的机关的国内法,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凡属公约范围内的收养,如其管辖机关符合公约的规定时,当然得到其他缔约国的承认。此外,公约还就有权撤销公约范围内的收养或宣告无效的机关作了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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