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的意见。2011年10月17日,国务院以国发 [2011] 35号印发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分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三部分。《意见》 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