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浓烟》的论争
1936年7月,林参天的长篇小说《浓烟》由上海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是马华文艺界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问世后在新马地区引起广泛的注意。评论者们纷纷发表文章,称赞《浓烟》提供了比任何的历史文献更其真实和生动的图画。但对小说中出现的一个印度籍的英文教员佛生,意见颇为歧异,并展开了论争。10月29日,新加坡《星中日报·星火》发表了渔光的《漫话〈浓烟〉》。文中认为,华人学校聘请外籍人士任教,是“绝少的一种现象”,而小说将这一人物描写成否定的角色,又很容易引起种族的偏见。林之间、黎明等人均与渔光持相同的意见。12月28日,林参天在新加坡《星洲日报·晨星》发表答辩文章《谈〈浓烟〉里的外籍教员》,他说外籍教员是生活中“实有的”,如果避实就虚, “全书的结构,必然有很大的变动”,而为缺乏长篇创作经验的自己所难驾驭;他并且认为, “教育是社会事业的一部门,不论何籍人士都可参加工作,我们不能囿于种族的成见,而故意更改人物”。翌年3月1日,马达(张天白)在《晨星》写了《关于〈浓烟〉的印度教员》一文。他认为华校插入外籍教员之事虽然“少见”,却属“事实”,但作为小说, “应该采用最普遍的典型人物”, 《浓烟》中关于外籍教员的描写, “自然有些‘不普遍’,而且有些内容无意中要表现‘民族偏见’的”。这场论争扩大了《浓烟》的影响,推动了马华小说创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