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模型
20世纪30年代,以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国家计划经济条件下无法进行效率核算,从而无法进行有效资源配置的批评,并由此引起了一场大论战。针对对社会主义的指责,兰格在20世纪30年代发表了著名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兰格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可以用竞争市场上的“尝试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兰格根据新古典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提出了人们称之为“兰格模型”的理论,也被称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
兰格首先对他所讨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特点作了说明。按照他的看法,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消费品分配、职业分配等方面可以具有不同的形式。兰格假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消费品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由于存在消费品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于是便有一个消费品和劳务市场,从而有相应的市场价格;但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并由政府分配,故不存在生产资料市场及其相应的市场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兰格认为,可以由中央计划当局来为生产资料规定一个“会计价格”,并监督所有的企业、产业和要素所有者都根据这个计划价格做他们的会计工作,而不允许使用任何其他会计方法。会计价格起先可任意确定,然后再根据供求状况调整,直至达到供求一致。政府根据生产者和消费者在不同价格上提出的供求数量,通过“试错法”确定能使供求平衡的均衡价格体系。这样的价格体系便体现了一切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选择偏好,克服了集中计划经济无法了解需求结构因而无法进行核算的缺陷。价格决定仍需经政府之手,因而是计划价格。于是,按上述方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确立了一套价格体系。消费品和劳务价格是市场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则是会计价格。除用试错法决定价格体系外,政府的任务还有以下两个:第一,制定收入分配的社会原则,工资差距等;第二,根据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要求(事实上是政府偏好)决定社会积累率。在贯彻计划当局的积累、投资意图时,承认市场均衡价格体系造成的各部门利润率的差别。为了使企业生产和投资决策能够既服从利润极大化原则又体现政府偏好,对不同部门实行不同的税率,包括补贴即负税。
在这样的价格体系之下,各种商品和要素的供求以及整个经济的均衡是如何决定的呢?先来看消费者的情况。由于假定存在消费品选择自由,故与竞争经济中的情况一样,在给定商品价格和消费者收入的条件下,消费者将选择某种商品消费组合以达到最大的满足或效用。如果改变商品价格或者消费者收入,则使消费者效用最大的各种商品量亦随之改变。换句话说,已知消费者收入和商品的价格,则消费品的需求便被决定。在职业选择自由的条件下,消费者的收入又取决于其劳务的价格以及从社会所有的资源中获得的收入的分配原则。这样,消费品的需求最终取决于商品和要素的价格。
现在来看生产者的情况。我们知道,在私有制经济中,生产者的目的是利润最大化。为了利润最大化,生产者必须完成两项任务。首先,对于任意给定的某个产量水平,生产者必须决定如何才能用最小成本将该产量生产出来。这就是最优要素组合问题。其次,生产者还必须在任意多个产量水平之中确定利润最大化的产量水平。这就是最优生产规模问题。如果给定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产品的价格,上述两个问题都可以解决。最优要素组合的答案在于使任意两种要素的边际产品之比等于它们的价格之比,按照这样的方法,给定一个产量,则有一个最小成本和边际成本,给定不同的产量,有不同的最小成本和边际成本。于是,最优生产规模的答案也出来了:使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或者,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使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其价格。要素组合和生产规模问题的解决意味着生产者的产量及其对要素的需求亦被确定。总之,已知产品和要素的价格,产品的供给和要素的需求便被决定。
但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者的目的往往不是利润最大化。因此,不能期望生产者会出于利润动机去自动地实现上述意义的最优要素组合和最优生产规模。兰格指出,中央计划当局在这里可以起到私有制经济中市场所起的同样作用,即由中央计划当局规定: (1)生产者必须选择使平均生产成本最小的要素组合; (2)生产者必须生产使边际成本等于产品价格的产量。当然,这里的成本和价格并不一定是市场价格。于是,和完全竞争经济中的情况相同,在上述两条规则之下,如果给定产品和要素的价格,则产品的供给和要素的需求也被决定。
最后来看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假设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劳动者把他们的劳务提供给支付最高工资的产业或企业。至于公有的资本和自然资源,则规定它们只能分配给能“支付”最高价格的产业或企业。于是,已知生产要素的服务价格,它们在不同产业之间的分配也被决定。
总而言之,在任意给定的一组价格体系下,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生产者遵循中央计划当局规定的两条准则、要素所有者则追求收入最大化,结果形成了各种商品和要素的需求和供给。剩下的问题是:这样形成的需求和供给是否会恰好一致,达到均衡状态呢?如果恰好一致,则表明最初确定的价格体系为均衡价格体系,它保证了所有决策主体所采取的决策互不矛盾。如果某种商品的需求量不等于供给量,则该商品的价格必须改变。需求超过供给时,提高它的价格;反之,则降低它的价格。这样,中央计划当局又规定了一组新的价格,作为所有经济主体新的决策基础,并且导致一组新的供求数量。通过这个试错过程,价格将被最终确定。
兰格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均衡价格决定过程与竞争市场中的过程很相似。中央计划当局起市场的作用。它规定组合生产要素和工厂生产规模的规则、确定一个产业的产量的规则、分配资源的规则以及在会计中将价格当参数使用的规则。最后,它规定价格,以便使每种商品的供求数量平衡。在兰格模型中,存在着市场,但却是一个政府模拟的市场。因为价格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政府手里,是政府运用技术手段模拟出来的。这样的价格并不是在经济活动主体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这里并不存在真实的市场。
兰格模型的优点被认为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国家掌握生产资料并决定社会分配原则,故收入分配将比资本主义更为平均;第二,由于国家控制投资比率,所以经济增长率基本上也由国家决定;第三,由于国家可操纵资源的价格,可以更好地防止不可取的环境影响;第四,国家对储蓄和投资的控制将有利于消除周期性的不稳定。
兰格模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首先,中央计划当局负责大量工作会导致大型官僚机构的产生;其次,如何建立一种刺激机制促使生产者遵循兰格提出的两条行动准则,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第三,兰格体系中存在着出现垄断行为的可能性;第四,尽管模型提出,消费者有选择产品的自由,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但在生产资料归政府所有并由政府控制的经济中,这两种自由实际上并不可能存在。
兰格把政府也就是计划主体设想为柏拉图式的哲学家,大公无私和聪明智慧的化身。它不仅能正确地模拟出合理的产品价格及其体系,而且能通过区别税率使得企业生产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兰格把企业设想为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动机的行为主体。其实,真实的市场只能是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总称,价格只有在市场竞争中自发形成才能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惟有这样的市场价格才能导向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模拟市场价格,其结果必然是弄巧成拙。兰格的基本错误在于把市场理解为一种单纯对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的工具,而不是理解为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总和,从而作了只要市场功能不要市场结构的幻想。只要政府对企业财产的大一统所有权不改变,就不会有真实的市场主体,从而也就不可能有真实的市场经济。在这种条件下,市场经济自动导向资源合理配置的积极功能就只能是一种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