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炭素厂工程
位于兰州市红古区, 国有大型冶金企业, 属于60年代国家 “三线” 建设项目。1964年9月, 国家决定建设西北炭素厂, 批准生产能力为年产炭素产品3万吨, 以后在扩建方案中将生产能力增加为5.33万吨。1965年4月 ,由第十冶金建设公司、兰州炭素厂和贵阳铝镁设计院共同成立海石湾战区指挥部,组织炭素厂建设,于1965年6月7日破土动工。1968年建成石墨化车间,并与吉林炭素厂、上海炭素厂共同协作,试制出国内第一批核反应堆用石墨制品, 1970年6月压型产品投产;焙烧车间两台焙烧炉于1970年至1971年先后投产; 1971年9月一加工车间投产, 炭素厂各工序全面建成。从1971年至1985年间,炭素厂先后进行两期续建和改造。1973年至1974年相继建成焙烧车间的三座隧道窑、铁合金车间的两台硅铁炉,增建了高炉厂房; 1977年至1979年又建成炭纤维车间。1978年8月, 国家计委批准二期扩建计划, 投资2 700万元, 将生产能力增加到年产炭素产品6万吨。1980年6月, 二期扩建工程动工, 新建第二焙烧车间。1983年11月、1984年10月两台焙烧炉相继投产, 并于1985年通过验收。“七五”和 “八五”期间,该厂进行扩建,进一步提高了炭素制品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