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私合营银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私合营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私营银行(不包括侨资银行)、钱庄和信托公司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组成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金融机构。从1950年开始,先后建立了公私合营的金融机构。1952年12月,又将约60家公私合营的金融机构合并组成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总管理处设在北京。1955年,公私合营银行的各地分支行及所属机构并入当地人民银行储蓄部或其他机构。 公私合营银行 公私合营银行public-private joint-ventured bank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私营银行(不包括侨资银行)、钱庄和信托公司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组成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金融机构。从1950年开始,先后建立了公私合营的金融机构。1952年12月,又将约60家公私合营的金融机构合并组成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总管理处设在北京。1955年,公私合营银行的各地分支行及所属机构并入当地人民银行储蓄部或其他机构。 ☚ 官办银行 私人银行 ☛ 公私合营银行 公私合营银行新中国成立后,私营金融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而组成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银行。成立于1952年12月。 ☚ 州银行 跨国银行 ☛ 公私合营银行 公私合营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私营银行 (不包括侨资银行)、钱庄和信托公司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组成的国家资本主义金融机构。1950年,这些私人银钱业开始从分散走向集中。1951年全国绝大部分行庄在国家银行领导下先后实行联营联管; 1952年12月,由五个系统共60家银行,包括新华、中国实业、四明、中国通商、建业、国华、浙江兴业、和成、源源长、聚兴诚、浙江第一银行等十一家公私合营银行的联合管理处,盐业、金城、大陆、中南、联合银行等五家公私合营银行的联合总管理处,公私合营上海银行总管理处,上海市金融业第一联营总管理处 (包括银行、钱庄及信托公司14家) 以及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 (包括银行、钱庄及信托公司28家),合并组成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总管理处设在北京。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1955年,公私合营银行的各地分支行及所属机构并入当地人民银行储蓄部和相应机构,私营企业的业务移归人民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并入中国银行,仓库及房地产等业务交有关部门,该行即告停业。 ☚ 农村信用合作社 交通银行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