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民基本权利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所规定公民的人身、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最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和自由,是构成其他法律所规定的一般权利的基础。基本权利是公民不可缺少的、不可替代的、不可转让的、稳定的具有母体性的共同权利,它在权利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和作用。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阶级性,因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性质的国家而不同。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了许多公民基本权利,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各国不尽一致,具体名称也不完全相同。资产阶级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一般分为:财产权、平等权、自由权、受益权、参政权。这些权利的规定,在不同历史时期,也有某些相应的变化。如产生了知道权、环境权、健康权、休息权和和平生存权等等。但是这种权利和自由,只能在资产阶级的法律范围内,在不损害它的根本利益下存在。中国公民享有广泛的和真实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1)平等权。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法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2)政治权利。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人身与人身相关的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公民人身的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非经法定机关批准或决定,不受逮捕,公民有通信和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违法失职的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和自由。(4)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公民有劳动权利、劳动者有休息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有获得生活保障物质权和帮助权。(5)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公民有受教育权,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最后,宪法还规定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华侨有受国家保护的权益。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物质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方面必须享有的主要权利,决定并体现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其他法律所规定的一般权利的基础。有些国家称为 “人权”或“公民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还具体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法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非经法定机关批准或决定,不受逮捕;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公民有劳动权; 劳动者有休息权,实行退休制度; 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权,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同时,宪法还规定了逐步扩大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物质保证。 公民基本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gongmin jiben quanli宪法确认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是由法律对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有一定作为和不作为,并要求他人作出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和保障。其中宪法所规定的权利为基本权利,对其他各种权利来说,具有首要的意义。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开始的。资产阶级在同封建专制的等级制度作斗争中,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主张,并通过宪法和法律把这些内容固定下来。例如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列入宪法,一般包括人身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选举权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最根本的原则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国《人权宣言》规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赔偿,不得占为公有”。其他一些权利也是建立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只有他们拥有财产,因而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实际上只为资产阶级所独占,并不为广大人民所享有。 ☚ 公民 公民基本义务 ☛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确认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基本部分。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很广泛。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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