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个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财产权之一。社会主义所有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所有权”。在我国,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亿万公民个人。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的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和其他合法财产。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的财产,亦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行使财产所有权,必须遵守法律和法令,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不得利用个人财产从事违法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利益、妨害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