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民ɡōnɡmín rénmín【同】 都是名词;都指社会成员。 【异】 “公民”指取得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是个体名词,可指具体的、个别的人,能和数量确定的词语组合,后面能用“们”;是法律用语。[例]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是集合名词,指广大的社会成员,包括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包括广大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不和数量确定的词语组合,后面也不能用“们”;是一般用语。[例]各级政府都要关心~群众的生活。 【反义】 人民—敌人 公民ɡōngmín具有一国国籍,享有该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同】百姓 公民gōngmín〈名〉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并依法拥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人:公民权│合法公民。 公民gongmin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保障~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的义务。 公民(同)人民 国民 公民gōng mín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1898年《大东合邦新义》:“其国会议员者,其国公民所选举也。” 公民gōng mínграждан н城市居民 城市居民市民 公共土地上的居民:公民 居于郊野的人:氓 居住在湖区的人:泽人 南方沿海从事渔业的水上居民:蛋人 蛋民 (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居民) ☚ 居民 邻居 ☛
各种人民 各种人民具有某国国籍的人是这个国家的国民:国民 对中国境内外华夏族之外的各族人的通称:夷人 具有国籍、权利、义务的人民:公民 居住于闾巷左侧的人民:闾左 大乱或亡国后遗下的民众:余甿 劫后余生的民众:遗民 余民 残民 劫后余民 ☚ 人民 民众 ☛ 公民citizen在国内法上指享有政治权利的国民,而在国际法上,则与国民相同,国民往往包括公民在内,凡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都是该国国民。参见[国民]。
公民又称“国民”。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据此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并承担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源于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共和国,是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部分自由民。欧洲中世纪曾短期存在的城市共和国也将其部分居民称为公民。17、18世纪,以洛克、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思想,认为一国的最高权力属于该国全体成员,即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公民。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反映了这一思想,公民成为一国全体成员的共同称谓并由宪法予以确认。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普遍规定公民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3年选举法中,首次使用公民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的国家将公民与人民做同义理解和使用。在中国,公民概念不同于人民。公民是法律概念,仅仅以是否具有中国国籍为标准。人民是政治概念,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标准进行划分。如何取得一国国籍从而成为该国公民,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采取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或两者相结合原则。多数联邦制国家规定,联邦组成单位的公民同时也是该联邦的公民,如美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接照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确认对中国国籍的取得。一国公民是否完全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公民权利,各国的规定亦不相同。一国全体成员普遍适用公民的称谓,体现了社会成员与国家间形成了不同于传统专制政体下的关系,奠定了所有社会成员一律平等的法律基础。 公民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公民的概念也不同,公民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在封建专制、等级制度下,封建主享有经济、政治、法律上的特权,只有君臣之分,没有公民的概念。公民一词的普遍使用是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是17、18世纪以洛克、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来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等思想的结晶,即强调国家属于全体社会成员,宣称每个人天生就是国家主权所有者,彼此是平等的,一国的人都是公民。这个概念被用在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及其他国家宪法中。但各国解释却不尽相同,如法国 《人权宣言》的全称是《人权及公民权宣言》,就把“人”和“公民”区分得很清楚。有资格参加选举的人才是公民,其余的很大一部分人还不是公民,不享有公民权。 公民Citizens1868年以前,指按照州宪法规定被宣布为公民的人。1868年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之后,公民则指符合该修正案第一项规定的人。公民享有外侨不享有的某些权利、特权和豁免权。这些权利因州而异,但一般包括上公立学校和大学、担任公职和参加选举等权利。 公民 公民gongmin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依据该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一词早在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国家就已出现,当时是指法律上享有特权的自由民。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国家属于公民全体,一国的人都是公民,彼此平等。从此,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规定了现代意义的公民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存在真正的平等,人们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甚至存在着种族歧视等。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和人民不同,人民是以阶级内容来确定的,公民是以国籍来确定的。公民不仅包括了人民,也包括了那些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他们虽然不能享受公民的全部权利,但仍属于公民的范围。公民和国民在法律上是同义词。我国在《共同纲领》中曾有国民的规定,1953年以后颁布的法律都改用公民。 ☚ 道德 民族自尊心 ☛
公民 公民gongmin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在不同社会、不同国家,公民的概念也不同。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与国家和法律联系在一起的,是随着国家和法律的产生之后出现的。公民一词,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奴隶制国家。按照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公民们都有充分的资产,能够过小康的生活”。可见,那时的公民并不是指凡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就是该国的公民,只有奴隶主和少部分自由民才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公民只是全体居民的一小部分。在封建专制、等级制度下,只有大小封建主享有经济、政治、法律上的特权,劳动人民处于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没有公民的概念。17、18世纪以洛克、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思想,强调国家属于公民全体,宣称一国的居民都是公民,彼此是平等的。这个概念以后也用在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及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中。于是,社会全体成员都成了国家的公民,而且在形式上享有一些“平等”的权利。这同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相比,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自由买卖劳动力形式上的平等掩盖着人剥削人的实质上的不平等,资产阶级宣扬他们的国家不允许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而实际上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资本的特权存在为前提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和履行不可能对公民是平等的。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民的权利才是真实的,公民在享受权利上是平等的,在履行义务上也是平等的,真正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公民基本权利 ☛ 公民 公民Gongmin通常指拥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是个法律概念,它同国家和法律相联系,随着国家和法律的出现而形成。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国家,公民的概念是不同的。国籍是取得公民资格的唯一条件。所谓国籍是指一个人作为某一国成员的资格,在法律上它意味着个人与国家之间存在着某种固定的法律联系,即他是国家的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 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它没有民族、种类、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态度和政治面貌的限制。公民与人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泛得多。凡人民必是公民, 人民是公民中的一部分;而公民不全是人民,例如那些犯法被判了刑的人,他们是人民的敌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但他们还拥有中国国籍, 还属于中国公民。 ☚ 律师 公民的基本权利 ☛ 公民见“法学”中的“公民”。
公民民事主体的一种。具有一国国籍并依法能够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与法人和国家平等。参见“自然人”、“宪法学”中的“公民”。
公民与“国民”同义。国家的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这是近代以来的涵义,与古代不同。奴隶制国家指自由民,封建制国家指封建主。 公民 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通常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一词,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有不同含义。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原指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在封建君主国家,只有君臣之分,而无公民这一概念。公民一词普遍使用是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与人权一词相联系,并使其具有了现代这个词语的内涵与外延。在法律述语上,多数国家使用“公民”,少数使用“国民”。在我国,解放前,“国民”与“公民”通用。解放后,从1953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开始,我国宪法和法律改用“公民”。公民与人民是不同的概念。公民是法律述语,“人民”是政治述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有不同内容。具有公民资格的人,不一定是人民的范围。资产阶级国家及其宪法,对公民 (国民) 与人民往往不加区分。 ☚ 公司 公民意识 ☛ 公民 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产生、具有五官百骸、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人。在传统民法和民法著作中,通常使用自然人的概念而不使用公民的概念。在我国立法中,一般使用公民的概念,我国 《宪法》 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有着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公民的民事身份反映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标志公民所参与的某些民事关系的状况,它决定于公民的姓名、年龄、住所、亲属、结婚、离婚等主要法律事实。在我国,证明公民民事身份的主要文件是户籍簿 (户口登记簿) 和身份证。住所是公民长期居住生活的地点,是公民参与民事活动的中心地域。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指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住院治病的除外。 (1)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实质上是每个公民平等地和有保障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可能性。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与每个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和不可转让的属性。我国 《民法通则》 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其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公民的民事权能力,至其死亡时止。 (2)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公民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使自己的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能力,因此,公民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首先要有认识其行为的能力,公民只有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自由的选择,才能正确地去实施行为,这时让其承担行为的后果也才是公平合理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人的认识能力为根据,而人的认识能力与其年龄和健康状况有密切联系,一个人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且有健全的智力才对客观事物具有判断力,所以,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不同,它并不是人一出生就具有的,它与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相关。根据我国 《民法通则》 的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 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此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即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并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独立承担责任。 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包括痴呆症人) 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所以又称为不完全行为能力人或者部分行为能力人。 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权利、设定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 还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精神病人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民事法律关系 监护 ☛ 公民 公民具有一国国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人。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表面上承认公民权利,但处于被剥削和被压迫地位的广大劳动人民,实际上被限制行使公民权利。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基本被消灭,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全体公民才依法律规定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法老 国旗 ☛
公民 公民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这一概念的特殊性在于: 公民是指能够行使一定政治权利的人,行使政治权利是“公民”一词的基本内涵;公民是指具有特定国籍的人,具有某种国籍是他与该国家有固定的、经常的法律关系,可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民是最基本的宪法权利和义务主体,也是国家法律权利和义务主体。在古希腊、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公民是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封建社会只有君臣之分,而无公民概念。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公民概念与 “天赋人权”、“主权在民” 的民主思想紧密相联,并被固定在他们的宪法中。但是,在相当一个时期,各国对公民的解释仍不一致。如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将权利主体分为人和公民两个概念,公民在这里是指有资格参加选举的国家主权持有者。随着历史的发展以及各国参政权范围的扩大,公民概念的含义逐渐趋于一致。现代社会,人权和公民权已经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区别,因此公民泛指具有某国国籍的社会成员。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们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承担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公民权利 ☛ 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不同社会、不同国家公民的概念也不同。公民一词来源于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国家。“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 (指广义而言) ,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43页) 可见,在古希腊、罗马,公民仅仅是指在法律上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在封建制时期,封建主享有政治、经济特权,劳动者处于被压迫地位,没有公民权的概念。十七、十八世纪以洛克、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强调一国的人都是公民的思想。后来被用在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及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中。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民的权利才是真实的,公民享受的权利也是平等的,在履行义务上也是平等的,真正达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 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但在不同社会、不同国家,其含义不尽相同。“公民”一词最早是和古希腊的“被保护民”、古罗马的“臣民”相对立而使用的。在当时的奴隶制国家里,公民是指在法律上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在封建社会,没有公民的概念。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国家属于全体公民”、“人人平等”的主张。这些主张后来在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得到了反映。公民如果诉诸表达意见的行为,就转化为公众,因此,公民实际上是一种潜在的公众。 ☚ 公开性舆论 公众 ☛
公民 《公民》《Гражданин》俄国政治文学杂志。1872年由反动贵族梅谢尔斯基勋爵在彼得堡出版,是最反动的刊物。鼓吹封建贵族特权和专制制度的稳定。1873—1874年,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任该刊编辑。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该杂志上发表《作家日记》。《日记》的体裁不一,有小品、政论、特写、随笔。其中在政治上有攻击社会主义的论点。1914年梅谢尔斯基死后,该杂志停刊。 ☚ 贝林时报 公报 ☛ 公民 公民又称国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据此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并承担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自然人 认领 ☛ 公民 公民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法律里,一般用公民一词来代替“自然人”,用以指区别于法人的权利主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律还依据年龄及智力状况将公民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以及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地亲自参加社会经济活动。10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低下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在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低下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社会经济活动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 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 ☛ 公民citizen
公民citizen
公民citizen 公民citizen; national (两者区别:citizen往往是对国内的居民而言,其对立语为“alien”;national则泛指有权受一国政府保护的人,包括在国外定居的人。例:The Filipinos were formerly nationals,though never citizens,of the United States.) 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护照”,都是中国~。All Hong Kong Chinese compatriots,whether they are holders of the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Passport” or not,are Chinese nationals./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具有双重国籍。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oes not recognize dual nationality for any Chinese national./剥夺~权deprive a citizen of his rights; deprivation of civil rights/英国属土~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BDTCs)/二等~second-class citizen/~党(日)Komeito;Komei Party /~道德civic morality; civic virtue/《~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Program for Improving Civic Morality/~地位civil status/~籍 citizenship/~权civil rights; citizen’s rights;citizenship/~权利和义务rights and duties of a citizen; civil rights and duties/~自由权civil liberties/~身份citizensh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