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技术化原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计算机、软件、微电子和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相互交融,将人类社会带入了前所未有的信息时代。如今,所有的文字、声音、影像都可以瞬间转化成数字形式,并突破时空限制,经由网络为全球共享。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度和广度。信息技术不仅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全球化的进程,而且还诱发了生产关系的调整乃至上层建筑的变革。
以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建立的政府管理模式与当时集中管理的大工业及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相适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结构赖以存在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弊病也日益明显。20世纪80年代末及90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始了一场持续的公共管理部门的变革运动,以克服旧制度只注重结构和过程而忽视效果、权力高度集中、等级组织结构僵化的弊端。新的公共管理方法主要有如下特点: 政府采用磋商、谈判、解释、说服的方式,致力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良性互动; 政府行政运营从公营向私营化发展,如鼓励私营企业投资公共事业,政府采取承包合同方式,把政府部分事务,交给社会法人团体管理,以期提高效率;改变行政集权,实行权力下放,使行政机构能对社会变化迅速作出反应;对公务员实行绩效评估。与此相适应,政府管理必须由传统的垂直结构的金字塔模式走向错综复杂的水平网络模式,这样才能减少管理层次,以各种形式通过网络与企业和民众建立直接的联系。为此,许多国家将电子政务看作改造政府形态的必要途径,希望通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最终构造出一个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政府形态。
电子政务,是指运用现代计算机和通信网络技术,在对传统政府的组织结构进行重组和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将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职能和外部服务职能放到网络上完成。电子政务是适应信息时代政府工作和管理方式的一次全新变革。电子政务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 政府间的电子政务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即G to G)。G to G是各级各地政府、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包括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公文系统、电子司法档案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办公系统、电子培训系统、业绩评价系统。(2) 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overnment to Business,即G to B)。G to B是指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进行电子采购与招标,方便快捷地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包括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电子服务。(3)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 (Government to Citizen,即G to C)。G to C是指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为公民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交通管理服务、公民电子税务、电子证件服务。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办公;政府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而进行的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 政府部门通过网络与企业和大众之间进行的双向信息互动。
电子政务能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政府管理服务透明度、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同时电子政务也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电子政务必须借助于电子信息和数字网络技术,况且电子政务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原封不动地搬到互联网上,而是要对其进行组织结构的重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遵循公务化原则,行政机关不仅应实行物的现代化,而且必须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尤其应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网络知识的培训,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参加学习,努力掌握网络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工作,才能满足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