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条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之一。《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四章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其中第四、六项所列条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 |